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406555
大小:641.50 KB
页数:429页
时间:2018-09-17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先照后证改革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
2、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3、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
4、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
5、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
6、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
7、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
8、审批项目(共计186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备注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17项明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政府价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