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ID:18219837

大小:50.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9-15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_第1页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_第2页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_第3页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_第4页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贵州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工装置检修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有关单位使用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各种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三)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化工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二、一般规定(一)检修项目管理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审批手续。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检

2、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装置检修专题方案的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和职业卫生防范保障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13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

3、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7.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的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4、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13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

5、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加堵盲板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三)动火安全要求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检修的需要,经企业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6、各类动火区域应有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条件和要求:(1).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口;(2).距易燃易爆厂房、灌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13(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2.装置检修动火作业实行单位内部的动火作业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

7、效的动火作业证。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4.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5.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须经分析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6.动火证上应标明动

8、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理单位、动火详细地址、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易以及各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