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984331
大小:30.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9-12
《消防)违法建(构)筑物整治工作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义亭镇影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建(构)筑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办[2007]122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义安指[2008]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消除企业(个人)因违法搭建而造成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促进义亭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重点是镇区、工业区、农业开发、农村占用农用地以及存
2、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构)筑物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要求,以创建和谐义亭为目标,以消除我镇因企业(个人)违法搭建而造成的安全隐患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杜绝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拆除我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各类违章建筑,达到全面消除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使我镇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改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范
3、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二、组织领导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
4、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为确保这次违法建(构)筑物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文新副组长:楼琅坚成员:杨重德、何展望、金用明、杨文庆、魏惠哲、楼凤娟、卢江民、楼允民、许双源、施建民、夏学堆、龚景文、徐镜跃、叶子旦、赵跃良、徐天、龚志明、王科下设三个影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建(构)筑物整治工作小组和办公室:(一)工业区组长:杨文庆副组长:季敬良成员:胡春雷、季敬良、斯留喜、陈献军、吴龙行(二)农业开发组长:龚景文副组长:冯国斌成员:斯留喜、
5、陈献军、杨开龙、朱永军、沈晓东、朱成斌(三)镇区(除工业区)及村庄组长:徐镜跃副组长:陈波成员:斯留喜、胡春雷、陈献军、杨开龙、沈晓东、朱永军、朱成斌(四)办公室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
6、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主任:杨文庆联络员:樊钟铃一、组织实施本次整治工作从2008年4月22日开始,到2008年6月30日结束。镇属各部门、义亭执法大队、全镇干部工作员要按照义镇委[2008]32号文件有关责任区块划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建(构)筑物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4月28日前)。各责任区块责任人
7、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毯式调查。对调查出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发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阶段(2008年4月30日前)。经国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核的违法建(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责任区块责任人发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由镇政府向供电局发停电协助函、向工商局发吊销营业执照协助函。(三)自行拆除阶段(2008年5月7日前)。由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要求
8、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国土等部门及时督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四)集中拆除阶段(2008年6月30日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