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试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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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2第一章经济法概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二)掌握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三)掌握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五)了解法的本质、特征、形式和分类、法律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考试内容】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一、法和法律(一)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与法律的概念(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规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2)历史演变:律→法→法律(广义、狭义)2、法的本质:体现统治阶级的

2、国家/整体意志(根本/共同利益)3、法的特征制定(1)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国家创制法的方式(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认可(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二)法的形式和分类※预备知识1、法律是∑规范性文件,而不是单一的规范性文件。大陆法系——成文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英美法系——判例法海南除外2、制定机关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①全国~②省、自、直和较大市~③某些经济特区市~)行政机关——政府(①国务院②国务院部门③省、自、直和较大市~④某些经济特区市~)(作

3、)为权利——“可以”可以选择/放弃4、不(作)为(作)为——积极义务义务——“应当”不可以选择/放弃(必须)不(作)为——消极义务权利/权益——————平等主体之间——可以放弃权利命令与服从≠权力体现权力/职权(责)——不平等主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同时也是义务,∴不可以放弃没有只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只有义务的权利1、法的形式:法律(广义)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态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

4、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9(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2)法律(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①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如《企业所得税法》②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③特定的规范性决议/决定:《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视同法律(狭义)(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条例

5、》(4)地方性~—————省、自、直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有限空间范围)国务院部门~———国务院部门制定(7)行政规章(地方)政府~——部分地方政府制定(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限空间范围)(6)特别行政区的法(8)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注意:法院判决书是一种非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如何全面理解?(1)立法机关:同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2)效力等级:①宪法>法律(狭义)>行政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②同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上位法>下位法:下位法不得

6、与上位法抵触,否则无效(3)法律(广义)冲突解决适用三原则特别法>普通法: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按普通法办新法>旧法:“喜新厌旧”2、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①成文法②不成文法(判例法)(2)根据法的效力和制定程序:①根本法——宪法②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①实体法——《个税法》②程序法——《税收征管法》实体(具体的权利、义务)≠程序(方式、方法、步骤、顺序)(4)根据法的空间、时间和对人效力:①一般法②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和调整对象:①国际法②国内法(6)根据法的运用目的:①公法——宪法、行政法②私法——民商法【例】1、根据创制方式和

7、发布形式,法可分为()。A.成文法B.不成文法C.实体法D.程序法2、法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根据的标准为()。A.法的内容B.法的空间、时间和对人效力C.法的效力和制定程序D.法的主体和调整对象二、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1、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2、逻辑结构:①假定②处理③制裁——公式:“如果……,那么……;否则……”(如果)设立公司(,那么就)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否则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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