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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课程论文课程名称:经济法概论论文题目: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姓名:徐昕学号:1307714024专业:旅游管理年级:2013级班级:13715班任课教师:秦喜杰2015年5月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
2、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III内容摘要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遏制限制竞争行为,优化竞争结构,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的权益以及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但是必须看到,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在与西方市场经济不同的体制环境下形成的,因此反垄断的任务与成熟市场经济既有共性,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一方面,《反垄断法》出台弥补了原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局限,是我国构建竞争秩序框架和完善市场经
3、济体制进程中的重大突破,另一方面,作为一部过渡时期众多利益关系妥协的产物,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它仍存在的缺陷。关键词:反垄断法;市场经济;经济管理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
4、nalpositionandachieveIII目录一.垄断的危害1(一)导致资源配置低效1损害消费者利益1 阻碍技术进步1二.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2三.反垄断法与深化市场取向改革3(一)明确反行政垄断的原则,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3(二)强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意图4(三)深化市场取向改革的重要理程碑4参考文献:5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
5、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III一.垄断的危害垄断历来被视为市场经济的头号公敌。 垄断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少数当事人或经济组织,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或超经济势力,对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直至实行排他性独占),以牟取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包括制造商“生产的排他性控制”和销售商“销售的排他性控制”。垄断的
6、最大特征是:厂商的产量过低或者质量较差而价格过高。 反对垄断的理由——垄断之手是在“向所有的人行窃” 反对垄断的理由就在于它的巨大危害性。包括:通过种种排他性控制,阻止竞争对手的进入,限制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阻碍技术进步,降低经济效率,导致经济停滞。 (一)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一般来说,在竞争性市场环境中,厂商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会有效地购买和使用生产要素,努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或改善质量。而垄断企业通过排他性控制便可获得高额利润,丧失了有效配置生产要素的动力。 (二)损害消费者利益。垄断厂商作为市场上某类商品的唯一供给者,控制了
7、该产品的市场,它们完全可以维持或确定一个高额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垄断利润,而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蒙受垄断市场上产品品种单一、价格奇高的莫大损失。 (三)阻碍技术进步。垄断厂商只要依靠自己的垄断力量就可以长期获得利润,因而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甚至为了防止潜在竞争对手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威胁,还有可能通过各种方式阻碍技术进步。 垄断行为的最典型之处是,人为控制产品生产和供给数量,制造有利于自己的“卖方市场”状态,维持大大高于竞争性市场的产品垄断价格,以攫取垄断利润。可以说,垄断之手是在“向所有的人行窃”,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利益,因而垄断势力历来被视
8、为市场经济社会的头号公敌。3真正危害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的,是强制禁止或限制自由进入市场。强制形成的垄断,其显著的特点就是运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清除竞争对手,保持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