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清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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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2清理: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表(7项)序号事项名称依据实施主体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核发(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县级公安机关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经营资格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3举办非营利性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二、《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县级

2、体育行政部门4兽药广告审批(行政许可)《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5公共场所建设选址、设计卫生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许可)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县级、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6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3、2012〕52号)县级广电行政部门7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一、《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县级残联转变管理方式事项表(19项)序号事项名称依据实施主体清理意见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

4、务3城市医疗救助待遇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

5、thePartymember25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二、《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黑民办〔2006〕18号)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四、《黑龙江省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财社〔2007〕102号)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

6、)》(黑政办发〔2006〕69号)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5农村医疗救助待遇审批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二、《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黑农改办〔2004〕36号)三、《关于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黑民办〔2008〕52号)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6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办发〔2010〕161号)三、《黑龙

7、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23号)县级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7临时救助待遇审批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黑政办〔2009〕43号)县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8黑龙江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一、《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民办函〔2009〕151号)二、《关于建立8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21号)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9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转为行政服务10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审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一、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缓缴排污费的审批二、县、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非盈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免缴排污费的审批三、市级以上财政、物价、环保部门负责排污者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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