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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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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人为本安全为基保护为重突出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宗旨推崇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的风尚以人为本安全为基保护为重——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解读与启示 2013年12月27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今天(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上海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良好的城市风貌、全社会的热情和各方的挚爱,以及制度创新、制定和贯彻,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上海是国内第一个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2、城市。1987年,上海颁布了我国首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经历过两次修改,即1997年修正、2004年修订。《条例》对提升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水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推进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特别是2006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后,上海《条例》需要与上位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持一致。同时,近年来,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面对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另外,《条例》也需要汲取未成年人保护工
3、作积累的经验和做法。 基于此,上海市人大对《条例》作了相应修改,主要涉及19个方面。为了方便社会各界理解《条例》修改的精神,2014年2月25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教委、市未保委办公室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在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辰对《条例》的修改作了解读,市未保委副主任、市教委副主任王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薛明扬分别代表市未保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未保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朱坚表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一直较好,新修改的《条例》,
4、为上海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工作重点,指明了努力方向,对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具有深刻的现实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19处条款修改: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 1、关于保障未成年人乘车安全 背景近年来,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研究表明,儿童不适宜坐在副驾驶位置,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重伤率有明显作用。 [修改要点]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
5、儿童安全座椅。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第二十三条家庭乘用车、儿童安全座
6、椅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为购买者提供儿童安全座椅安装、使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质量技监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儿童安全座椅生产、销售的监督。 解读《条例》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中的义务,意在引起监护人重视。明确家庭乘用车、儿童安全座椅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为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提供技术和制度保障。 2、关于避免学龄前儿童独处问题 背景近年来,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事故,如未成年人坠楼伤亡、未成年人被困车内窒息死亡、未成年人游泳溺亡等意外事件时有发生。此类事件往往是由于未
7、成年人独处家中、家庭乘用车内或者其他场所时,缺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有效看护所致。 [修改要点]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看护好未成年人,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 解读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是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应尽的职责。 3、关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背景未成年人流浪、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的现象往往与家长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有关。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作了相关规定。 [修改要点]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流浪、沉迷网络和
8、电子游戏;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阅读、观看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发现未成年人逃学、夜不归宿的,应当及时寻找;发现有人诱骗、胁迫、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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