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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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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龙岗村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要大规模优化配置以土地为核心的农业资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在三汊镇龙岗村开展“农村改社,以企带社”为基本内容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试点工作。现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孝南实际,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社
2、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巩固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步伐。 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三权”分离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变,由改制后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行使。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以股份方式占有,享有保底、分红等权利。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集中到土地股份合作社。 (二)市场运作原则。对集中起来的土地,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寻求理想合作伙伴,整体发包给龙头企业等有农业经营能力的规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三)互利共赢原则。土地股份合作社要代表
3、股民的意愿和利益,与承包的龙头企业对等协商、互谅互让、互利互惠,使农民、集体、企业、国家都能受益,实现多方共赢。 (四)依法办事原则。在《宪法》和《物权法》的框架内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依法自愿为基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阳光操作,稳步推进。 (五)民主协商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民主制订操作方案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民主决定合作社重大事项,建立合作社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机制。 (六)以人为本原则。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权益为重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
4、系,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尤其要注重弱势群体的利益,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二、试点内容和工作步骤 农村土地经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农村改社,以企带社”,即选择春晖米业所辐射或带动较大的龙岗村进行试点,村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到合作社,按股获取保底及分红收益;经营权由合作社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对等协商,整体流转到春晖米业;春晖米业按协议取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后,统一规划,自主开发,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实现企业与合作社共存共荣。 龙岗村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从2010年9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
5、2月10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25日)。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并驻村开展前期工作;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印制相关统计表格。三汊镇和龙岗村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好每一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26日--10月7日)。印发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分别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村“两委”会、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等,层层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做好少数农户的思想工作,维护试点工作大局,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权属登记阶段(10月8日-
6、-10月25日)。工作专班进村入户,核实土地,分类登记。全面查清村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和农户耕地面积,承包地面积和非承包地面积,计税面积和非计税面积,旱地和水田面积等,确保权属明晰、面积清楚。 (四)流转配股阶段(10月26日--11月6日)。在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确保90%以上的农户土地流转入股到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期限为2011年至2028年,由流转农户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签订全省统一监制的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对确有困难不愿流转的农户,可采取土地置换办法,单独划片种植,确保流转土地集中连片,没有“插花田”。对已流转的土地按农户土地占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总面
7、积的份额折股或按土地面积折股。流转面积和股权份额都应当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监督。流转面积据实测算,因弓口不一和土地整理等原因增加或减少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同增同减、同进同出的原则分摊到农户,或直接收归集体所有。 (五)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建章立制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以村“两委”为基础,吸纳股东代表,经民主选举,在村一级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内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所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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