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记忆重点教材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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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第一部分总论第一节民法概述1.民法是调整民主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法渊源的种类:宪法、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最高权力机关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由人大常委会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3.民法法律规范发生法律效力: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一般没有,特别除外,如合同法)2.地域效力:领海,领空,领土3.对人。“属地”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民法的解释(1)法律解释有权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无权(2)学术、学理5.民法基本原则:其效力贯穿民法始终的根本

2、性法规6.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平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事权力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只对自己的真实意识负责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利益应均衡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等价有偿,在进行交易时,应当实行等价交换诚实信用,要诚实严格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禁止权力滥用原则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所调整的以权力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

3、力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平等性对等性权力救济和补偿性*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力承担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其他组织)2、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的民事义务3、客体:前提,基础29物:存在于人身之外,满足需求,为人们所控制,物质资料客观存在行为智力成果④人身权益⑤某些权利*4.民事权力的分类1,利益性质财产权人身权*2.权力的效力范围(义务人)相对权(效力确定)绝对权(义务人不确定)3.权利作用支配权(不需人)请求权(义务人协

4、助)抗辩权(对抗请求权)形成权(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成立)4.权力关系主权利从权利5.即得权力和期待权6.原权利和救济权5.民事权力的保护方法1.公立救济:借助国家机关的力量2.私力救济自卫行为正当防卫—侵害人的利益紧急避险—第三人的利益自助行为:将要发生6.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1事件/自然事实,个人意志决定不了2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合法杀害违法死亡甲乙行为继承遗嘱事件行为第三节自然人1.自然人的住所1户籍所在地2经常居住地(一年连续居住)

5、3原户籍所在地q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征:平等性统一性不可分离性29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11条“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

6、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12、13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满18)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6.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的条件持续下落不明满2年须由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公告期为3个月)(回来,撤销申请)(2)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自然人离开自己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

7、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无生还可能,不受2年限制)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的依法予以宣告宣告后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婚姻关系消灭财产继承开始撤销1条件2后果财产:要求继承人返还婚姻:无再婚,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再婚,原来的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子女7.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置专人以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法律制度监护人:1未成年人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及愿意监护且有关单位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和未成年

8、人所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有监护能力、自愿监护且有关单位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所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有争议——指定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照顾其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8.个人合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按照协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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