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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登记表填报单位:黄州区林业局(盖章)一、行政许可类共15项权力编码01权力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实施主体1、黄州区林业局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2003年8月27日施行)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
2、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4、《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1995年11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三条:“凡是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5、《湖北省林业管理办法》(1991年8月2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第二十六条:“采伐林木依法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收费依据及标准
3、10元/证(工本费)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10号)许可条件在批准的“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范围内,由林木权利人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逐级申请上报。许可期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验时间)需提交的材料1、林木采伐申请书;2、林权证明3、伐前公示证明;3、提交《林木采伐申请审批表》;4、按采伐面积或蓄积分别大小提交《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或《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说明书》部门处理意见保留规范发制办审核意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黄州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
4、713-8451619130一、行政许可类共15项权力编码02权力名称木材经营许(加工)可证核发实施主体黄州区林业局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2003年8月27日施行)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3、《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
5、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第八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一)木材来源合法; (二)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 (三)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4、《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1995年11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一条:“凡从事木材经营或经营性木材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禁止
6、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经营、加工无证采伐的木材”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工本费)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10号)许可条件根据权限森林资源状况和木材供给能力规定的数量逐级申请上报许可期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验时间)需提交的材料1、木材经营申请许可表;2、有固定的木材经营场所;3、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4、相应的从业人员;5、木材合法来源证明。部门处理意见保留规范法制办审核意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黄州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713-8451619130一
7、、行政许可类共15项权力编码03权力名称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实施主体黄州区林业局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2003年8月27日施行)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
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森林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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