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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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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我校MPA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管理人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推进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2、基本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
2、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学位论文独立完成,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或实际应用价值。(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二、学制与学分攻读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采用学分制,研究生期间的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需获得核心课程学分不少于20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习环节为6学分,毕业论文不记学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最高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三、专业方向按照公共管理学科特点、M
3、PA专业学位属性和我校学科优势相结合的原则,将我校MPA专业学位教育设立六个专业方向,即:(1)行政管理(人文学院)(2)土地资源管理(资环学院)(3)行政法治与公共政策(人文学院)(4)社会保障(人文学院)(5)农村信息管理(资环学院)(6)地方政府行政与农村公共管理(人文学院)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根据教育部全国MPA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建议,MPA课程设置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和社会实习三类,其中核心课程11门。1、核心课程及授课教师(共26学分):序号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归属学院拟任课教师①社会主义
4、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人文学院王健、张燮②英语(含专业英语)2人文学院应若平、江虹③公共管理3人文学院李燕凌、宁资利④公共政策分析3人文学院李晚莲、杨治平⑤政治学3人文学院刘新春、王薇⑥公共经济学3人文学院李燕凌、罗波阳⑦宪法与行政法3人文学院陈运雄、廖秀健⑧公共伦理2人文学院朱方长、李长泰⑨社会研究方法2人文学院张云英、张杰⑩电子政务2人文学院陈范勋、黄建强⑾公文写作2人文学院贺林波、吴松江以上授课教师全部为人文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另外,兼职教师应若平(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宁资利(
5、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治平(湖南省科技厅副厅长)、罗波阳(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范勋(湖南省社保局局长)为实际工作部门管理者,授课时间将不少于必修核心课程全部课时的1/4。上表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为必修课;其余核心课程由学生自选。核心课程至少必须修满20学分。2、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学员必须修满16学分)(1)中国政治分析(2学分)(2)行政伦理研究(2学分)(3)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2学分)(4)公共危机管理案例研究(2学分)(5)土地管理学(2学分)(6)土地经济学(2学分)
6、(7)土地法学与资源环境法学(2学分)(8)土地行政管理(2学分)(9)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2学分)(10)中外行政法制比较研究(2学分)(11)劳动与社会保障(2学分)(12)人力资源管理(2学分)(13)土地类型与评价(2学分)(14)土地信息系统(2学分)(15)农村社会事业发展(2学分)(16)“三农”问题研究专题(2学分)(17)区域经济发展与战略(2学分)(18)土地利用规划原理与方法(2学分)(19)房地产管理与评估(2学分)(20)领导科学(2学分)(21)农村公共财政与金融政策(2学分)(22
7、)社区管理(2学分)3、社会实践与实习(总计6学分)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究、专业实习、挂职锻炼等形式等。学生社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为期不少于3个月,实习必须在公共管理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实习完成后提交实习报告,计学分为6学分。五、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不限,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
8、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主要形式,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的探讨。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湖南农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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