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ID:16047803

大小:2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07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_第1页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_第2页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_第3页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_第4页
资源描述: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

2、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创新实践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复审“推免”名单和确定推荐人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

3、书记任副组长、专业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工作小组(一般为5-7人),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三、推荐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时间限定为前三年(五年

4、制专业按前四学年计算),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具体排名要求根据当年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确定。(六)外语基础好,原则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外国语学院学生的第二外语通过国家专业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第二外语开课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七)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曾在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等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四、推荐名额(一)推荐名额的分配,根据教育部下发给学校的推荐名额,由

5、学校参考各学院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统筹确定(各学院具体的推荐名额以每年学校分配为准)。(二)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名额做适当调整。(三)学院应按照“推免”工作的程序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如因反馈不及时造成“推免”指标浪费,将等额扣减相关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四)师范类补偿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直接下达到指定专业。五、推荐程序各学院应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阐明“推免”意义与条件,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如出现问题由学院有关领导负责。(一)公布申报资格1.各学

6、院按照学校综合测试评价指标体系,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在显著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三)学校确定推荐名单1.教务处对各学院“推免”材料进行汇总,并呈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推荐名单。2.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持“推免

7、”生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到教务处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并与接收单位联系接收事宜。(四)公示及信息上报1.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2.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向研究生院移交全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研究生院负责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