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金融法》小抄

自考《金融法》小抄

ID:15869505

大小:112.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8-06

自考《金融法》小抄_第1页
自考《金融法》小抄_第2页
自考《金融法》小抄_第3页
自考《金融法》小抄_第4页
自考《金融法》小抄_第5页
资源描述:

《自考《金融法》小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编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第一章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央银行法概述1.中国人民银行是主管金融市场的政府部门,是中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19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十届人大第6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较大修改,以确认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与宏观调控职能的分离。根据该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该法的立法目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

2、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该法的特点:明确了国务院对中央银行的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银行的监督。这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及其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体现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特色。2.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它专门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并通过调控金融市场的运行维持我国金融稳定。它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列入中央预算单独管理。它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库。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多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

3、政策;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依法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金融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完成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4.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即稳定货币币值是基础,发展经济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或者说稳定币值的目的是发展经济,稳定币值就是要促进经济的发展。5.立法规定货币政策目标的作用:第一,对货币政策目

4、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使中央银行在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时有明确方向;第二,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绩效的工作有了法律标准:货币币值保持稳定;第三,从法律角度否定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双重目标制即既要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又要保障经济的发展)。6.货币政策的决定: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条,货币政策中涉及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的,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

5、决定须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执行。除此以外的其他货币政策事项,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决定后即可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接受立法机关监督。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1.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产生的程序:(单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所以其任期应当遵循宪法对国务院组成人员任期的规定,即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2.

6、行长的职责:召集并主持行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中国人民银行重大问题;负责中国人民中国人民银行全面工作,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签发给各分支机构的文件和指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和重要规章。3.货币政策委员会(地位):(单选)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组成:是依照97年《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由共11名委员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尉当然委员;其他委员中除相关部委领导和国有独资银行两名行长外,还有一名金融专家身份的委员。货币政策委员会职责: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基础上依据国家宏观

7、经济调控目标,对下列货币政策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1)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2)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3)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4)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5)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分支机构:总行设在北京,内设若干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立,现在撤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设立了跨行政区的九大分行和北京、重庆两大总行营业部,对设在同一城市的分行、支行进行了合并,在不设大区行的省会城市派驻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特派员。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只是总行派出的办事机构,没有独立的地位,分支机构的行长由总行任免,日

8、常工作由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