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ID:15843044

大小:53.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_第1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_第2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_第3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_第4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的视角巩建魏霞论文提要: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的全面保护已成为世界法律发展潮流,在刑事审判领域中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把精神损害纳入损害赔偿的内容之中。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刑事侵权案件中的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却付之阙如,既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也不利于惩罚犯罪分子,更与世界人权保护的发展趋势相悖。建立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对刑事侵权中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最大程度地维护被害人的权利,是世界人权保护的潮流所向。刑事侵权案件中,被害

2、人遭受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值得关注的是被害人心灵的创伤。法律不仅应强制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和实际的损失费用,还应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精神抚慰,以减轻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追究刑事加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障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私权发展的当然结果和必然要求。15本文针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提出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揭示其危害并从理论上深入地剖析了反对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依据的主要观点及其理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从法理的

3、角度阐述了《侵权责任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适用的现实可行性,进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构建设想。全文共7599字。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现状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及特定财产权,使其精神利益受损或遭受精神痛苦,刑事被告人以金钱方式对受害人的精神利益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责任和法律制度。.杨立新.人身权法论[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精神损

4、害赔偿未有提及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则对其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一)我国刑事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此并未谈及。《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诉法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虽然没有做出解释,但也没有做任何禁止性规定,更没有否认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就是说刑法和

5、刑事诉讼法并未剥夺被害人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这就为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留下一定空间。(二)我国司法解释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15对于被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第1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2002年7月1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6、)中再次重申:“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我国的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采取否定的态度,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非常荒唐的状况: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法院应当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在民事侵权之外增加了刑事犯罪的因素,受害人的权益反而得不到赔偿和保护了。.熊国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刑事审判参考,2

7、001,(4).法律一方面从实体和程序上赋予公民损害救济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从实体和程序上予以剥夺。.肖乾利国建代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再认识》[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5).也就是说,法律只能通过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来告慰被害人,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无法给予物质上的抚慰和补偿。这种现象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制定目的及我国的整体立法是相互矛盾的,难以体现法律的公正。15二、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缺失造成的危害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

8、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不应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上,更应体现在对公民私权利的平等保护与法律救济上。犯罪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情节更严重,更具危害性。然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刑事被害人无法象一般侵权受害者那样获得精神损害方面的保护与救济,这就造成了情节严重的刑事侵权类精神损害无法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得到赔偿,而情节轻微的民事侵权类精神损害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这种状况的存在无疑等于对刑事被害人进行“二次精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