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668508
大小: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04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评审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评审暂行办法(经2011年9月13日第14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实施《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提出的继续遴选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的举措,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以下简称“资深教授”),是吉林大学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学术岗位。第二章评审条件第三条资深教授的评审对象是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第四条资深教授的基本条件:(一)在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
2、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协作。(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0年(研究生学历计入)、教授任职15年以上,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5(三)在本学科领域有系统性、创造性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四)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培养出一批高层次的优秀人才。(五)对学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学术梯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五条资深教授的具体业务条件:资深教授人选在业务上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但个别
3、在学术界德高望重、长期以来为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创造性成就和巨大贡献的专家可不受至少具备3项业务条件的限制。(一)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在创建中做出杰出贡献者;(二)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创建者,或担任国家重点学科指导工作十年以上者;(三)担任过全国性一级学术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任)、副会长或全国性二级学术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等重要学术职务,为该学术团体的组织建设与学术交流做出过重大贡献,在学界享有崇高的声誉;(四)曾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或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主要职务;(五)获得国家哲
4、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5奖,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优秀教材奖的一等以上奖励;(六)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高校优秀教师奖;(七)积极参与重大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八)主持过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重大纵向项目,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
5、平,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六条资深教授评审坚持公正、客观、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学校确定评审名额,并于正式评审前公布。第七条学校成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深教授评审的组织工作。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处。第八条5院(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推荐资深教授人选,学部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资深教授人选进行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资深教授的最终评审。第九条资深教授的申报与评审程序:(一)符合资深教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并向所在单位学术委
6、员会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申报书》。(二)院(中心)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资深教授人选。(三)学部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部资深教授有效候选人。(四)工作小组对有效候选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深教授初步候选人。(五)工作小组将初步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送校外9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获得赞同票达到2/3者方可做为正式候选人。(六)校学术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参加投票人数不得少于校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2/3,获得赞同票超过校学术委员会总人数1/2者当选。(七)在校内公示资深教授名单,并由工作小
7、组受理异议,异议期为10个工作日。(八)校党委常委会审查确认评审结果,批准资深教授名单。(九)校长颁发聘书。第十条资深教授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回避制度,当年申报资深教授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不能参加资深教授的审核、评审工作。5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常委会授权资深教授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于2008年发布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08〕243号)同时废止。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