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667478
大小:226.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8-04
《刑法部分罪名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破坏交通工具罪(具体危险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一、倾覆毁坏概念:破坏,足以使其发生危险,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交通运输安全运行中虽在停靠,但准备随时使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对象:(1)(2)使用中2、客观方面(1)足以:不要求已经发生严重后果,只有破坏行为使交通工具处在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2)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判断“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性”)是否正在使用期间破坏的部位破坏的方法重要部位—构成本罪辅助性设施,不影响安全—不构成本罪判断
2、标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放火、爆炸——本罪处(本罪规定了特殊对象)拆卸、打砸—看部位作为不作为(3)破坏行为(?)3、主体:>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故意真正动机不影响定罪二、本罪的认定行为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正在运行中、重要部位)主观上具有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明知后果)(区别过失)1、罪与非罪2、此罪与彼罪(1)与放火、爆炸罪对象:本罪规定了特殊对象——正在使用中的xx交通工具放火、爆炸没规定——其他公私财物所以,放火、爆炸的“其他公私财物”不包括“正
3、在使用的xx交通工具”正在使用中xx交通工具——本罪没有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放火罪、爆炸罪使用放火、爆炸方法毁坏(2)与盗窃罪正在使用中xx交通工具——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从重处罚没有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盗窃罪使用盗窃方法3、既遂与未遂既遂:破坏行为已实施,足以产生倾覆、毁坏危害后果未遂:破坏行为已实施,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尚未造成严重后果:3—10年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0年—有期—死刑三、处罚3、劫持航空器罪一、概念: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航空运输
4、安全的行为。不特定or多数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航空器的安全构成要件:1、客体:航空运输的公共安全对象:(1)正在使用中(2)民用2、客观方面:劫持:以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迫操作人员服从自己意志,控制航空器暴力:物理力(杀害、打伤、捆绑等)胁迫:精神控制(威胁等)其他方法:(麻醉、教唆引诱共同劫持等)3主体:>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二、本罪认定1、既遂与未遂既遂:劫持行为达到实际控制航空器的程度包括在控制航空器一段时间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未遂:实施劫持行为后,因
5、意志以外原因未能达到实际控制状态强行控制航空器(直接故意)破坏航空器(直接故意、间接故意)2、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犯罪目的行为表现对象为航空器+航空器被破坏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劫持一定方法毁坏在劫持航空器过程中,即使可能是航空器倾覆、毁坏,也是劫持航空器罪。不能实行并罚。三、处罚犯本罪:10年—无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死刑4、交通肇事罪(一般主体,不限定为司机)一、概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客体:交通运输安全(1)
6、交通运输:陆路水路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设施的安全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罪成立的前提)作为不作为违反行为(2)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违章行为,但没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3、主体>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指示、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不仅指司机上述人,即使行为人肇事时不在现场,也有可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过失对违反
7、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可能明知故犯二、本罪的认定1、罪与非罪(1)与一般交通事故(事故是否重大)死亡1人or重伤3人——全部or主要责任死亡3人以上——同等责任公共财产or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全部or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30万“重大事故”标准酒后、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明知无牌证or已报废严重超载逃逸(定罪情节or量刑情节皆可)交通肇事——1人以上重伤——全部or主要责任且交通肇事罪定罪(6条)(1)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主观上是否有过失)主观上有过失——本罪主观上没有过
8、失,因不可预见原因造成——不构成本罪对造成重大事故2、此罪与彼罪(1)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客体为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相同点:主体:本罪是一般主体;(乘客也可以——骚扰司机)其他是特殊主体发生场合:本罪主要发生在陆路、水路;其他发生在航空和铁路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本罪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可以是一般注意义务也可以是特定注意义务其他两罪只限于违反其运输领域内的特定主要义务区别:三、处罚犯本罪: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