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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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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校教[2004]74号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各学院、学习中心:自1999年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以来,试点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全国44所省级电大全部参加了试点工作,截至2004年秋,试点教学点达到2000多个,注册学生数累计208.4万人。经过全国电大的共同努力,电大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基于网络的远程教育的能力有了显
2、著提高,对于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果,队伍建设、系统建设以及和普通高校、行业、企业、部队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综合办学实力有了新的提升。试点教学点是试点教学具体实施单位。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是试点项目的重要课题之一,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试点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加强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对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和民族地区办学,充分发挥电大系统优势,落实试点教学与教学管理、学习支持服务工作,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适应社会教育需求和社会成员学习需求,不断增强远程教育的开放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具有
3、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电大先后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试点教学点管理的通知》(电校教[2002]16号)等文件,就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各地电大也制定了相应的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特别是试点项目中期评估以来,各级电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试点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以适应试点项目发展需要,保证试点健康、有序开展,实现试点项目预期目标,进而为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在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
4、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对试点项目进行的总结性评估的要求,结合试点的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各地电大意见和多次研讨,中央电大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现予印发施行。各省级电大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配套的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电大。联系方式:联系人:中央电大试点办公室张敏联系电话:(0
5、10)6649056766413062电子邮箱:zhaoshb@crtvu.edu.cn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电大开放教育教学点管理办法通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年11月23日印发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
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试点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保证试点健康、有序开展,实现试点项目预期目标,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教学点”,指符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办学条件要求,经过中央电大批准,设立在各级电大及合作办学单位的试点教学具体实施单位。教学点包括省级电大、地市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县级电大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以及中央电大学习中心和各学院教学点等。第二条设立教学点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优势,整合社会教育资源
7、,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落实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保证教学质量。第三条中央电大统筹规划全国教学点的建设。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及有关规定,统筹规划本省(自治区、市)范围内教学点的建设。各级地方电大在所属行政区域内设立教学点,不得跨区域设点。因地域分布等特殊情况跨区域设点,须由有关省级电大单独申报,中央电大审批。独立设置的省会城市电大原则上在校本部和市属机关、行业及所属区、县设立教学点;相关省电大在省会城市原则上在校本部和省属机关、省直单位与行业设立教学点。经双方协商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可适当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案须报送中央电大备案。
8、第四条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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