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027646
大小:49.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01
《普陀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普陀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山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
2、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舟委〔2010〕2号)、《关于印发普陀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普管委〔2008〕80号)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山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展为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普陀山管委会组织指挥处置的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三类事故统称为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4、 (3)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4)科学决策,专业救援。2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普陀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1指挥部2.1.1指挥部组成总指挥:普陀山管委会主任。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成员:委综管处(安监局)、委办公室、委组人处、委社发处、委规划处、委经贸处、委旅管处、委宗教处、委环保处、委监察室、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海事处、执法分局、文广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电所、电信支局、移动公司、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请驻山部队领导参加。2.1.2指挥部主要职
5、责(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党委有关事故应急救援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2)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党委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管委会请示市政府,要求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2.1.3成员单位职责(1)委综管处(安监局):负责全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委办公室:负责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及应
6、急救援的重点物资紧急调运。(3)委组人处:负责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国(境)内外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委社发处: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4)委规划处、执法分局: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5)委经贸处:负责组织协调委属企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山内客车、客运服务等公司参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6)委旅管处:负责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主管范围内企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7)委宗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宗教场所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委环保处: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7、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9)委监察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责任。(10)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及治安保卫工作。(11)消防大队:负责参与全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火灾扑救工作。(12)交警大队:承担道路交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工作。(13)海事处:承担水上交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