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

ID:1486924

大小:259.00 KB

页数:35页

时间:2017-11-1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_第1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_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_第3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_第4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合作社财会制度”),日前已由财政部正式印发,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转发。请依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合作社财会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    合作社财会制度的施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

2、段。严格贯彻执行合作社财会制度,可以更好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好各项资金活动,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准确记录和反映其生产运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对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学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合作社财会制度与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起来,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

3、制。    二、切实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合作社财会制度为契机,广泛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使财会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合作社财会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我部将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也要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逐步实行财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认真做好贯彻合作社财会制度的衔

4、接后续工作    合作社财会制度颁布前,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采用的会计制度不尽相同,合作社财会制度颁布后,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合作社财会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做好合作社财会制度的衔接和启用工作,及时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状况和发展水平;要及时总结合作社财会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我部。35 联系电话:010-64193128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集体资产管理处          010-64193105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兼

5、传真)财务会计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

6、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

7、进行管理和监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35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合作社收

8、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