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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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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试行)…………………………1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教学管理条例………………………………………………4《英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7《日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9《德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3《法律》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5《金融学》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2、……………………………………17《财务管理》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9《艺术设计》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1《应用数学与应用软件》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3《信息技术及应用》第二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526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二OO七年十二月)一、2008级开设专业及学科类别辅修专业名称所属学科门类学分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类别英语文学60文学辅修学士学位日语文学60文学辅修学士学位德语文学60文学
3、辅修学士学位金融学经济学60经济学辅修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60工学辅修学士学位应用数学与应用软件理学60理学辅修学士学位法律法学60法学辅修学士学位财务管理管理学60管理学辅修学士学位艺术设计文学60文学辅修学士学位二、招生对象:华东理工大学一年级本科生三、招生条件: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2、每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四、收费标准:根据我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规定和西南片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办法,我校2008级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2008级第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80-100
4、元/学分。五、课程修读与学制要求1、辅修专业的学习自一年级下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周周六始至第八学期结束。每1学分为16个学时。教学时间安排在每周五晚上、周六及暑假期间。执行教学计划起点是第二学期第3周,终点是第八学期。每学期全校本科进行期中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停课;每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排课。学生每学期初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26辅修专业开设系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向辅修专业开设系履行请假手续,在与辅修专业开设系约定的时间内注册。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辅修专业开设系有权取消其修读资格,并
5、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时进行,若需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若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要求相同或被覆盖,学生在注册时可以凭所在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缴费免听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此类课程最多不超过130学时或8学分。六、课程考核与成绩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课。每门课程缺课超过1/3教学周(含)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必须缴费重修。2、学生必须参加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
6、计划所规定课程的各种考试(核),考试(核)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擅自缺考者,按旷考论。旷考课程必须缴费重修。参加任何考试必须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听课证,听课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照片。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缓考。缓考不及格无补考,必须缴费重修。考试不及格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必须缴费重修。 4、违反考场纪律者,该门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并不能参加补考,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教务处,情节严重者,终止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交
7、学费不退,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5、辅修专业开设系应负责将每学期课程成绩通知到学生或者提供便捷的成绩查询方式。 6、在学生结业或者退学之后,主办学校应向学生提供书面的中文课程成绩单一份。五、休学 学生在修读期间因健康原因、应征入伍、出国交流或其他必须暂时中断辅修专业的学习,可以提出休学申请。学生应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辅修专业开设系审核批准休学,并保留学籍,保留时间最长为两年。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内或休学期满后一个月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复学申请。无法按期复学者可在休学期满一个月
8、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延长休学期限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6六、退学 学生在修读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 2.在报名或修读期间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者; 3.在休学期满一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者或延长休学期限申请者; 4.学生本人提出退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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