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ID:14662421

大小:5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9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_第1页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_第2页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_第3页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_第4页
资源描述: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一、参评对象法学院2015年、2016年、2017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二、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遵守

2、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3、学术行为不端者;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三、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2017级硕士研究生以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先后顺序依学校分配各等级名额确定;当年度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以前年度保留入学资格于本学年入学者)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以各类推荐免试

3、生推免考核成绩先后顺序,以学校分配一等奖名额确定。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2015级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16-17学年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加分标准如下:(一)、专业论文计分1、SSCI、《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计25分。2、其他14种CLSCI法学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记20分。3、其他法学CSSCI来源期刊以及在

4、《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本专业研究论文,每篇计15分。4、其他CSSCI来源期刊以及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和《人民法院报》等重要报纸理论版发表的本专业研究论文,每篇计10分。5、CSSCI扩展版期刊、CSSCI来源集刊、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论文,每篇计5分。6、一般期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教材),每篇(部)计2分。“一般期刊”的认定,原则上为每年出版不超过12期,每期刊登论文数量不超过40篇的期刊,否则视为“增刊”,具体情况由院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小组根据该

5、期刊的学术标准来认定。7、其他学术性论文,包括增刊(含视为“增刊”的一般期刊)、正式出版的以书代刊论文、全省范围以上及全校范围内的学术论文征集被录论文、经院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小组认定的其他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每篇计1分,累计不超过2分。8、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学术会议的主题报告或宣读论文,每篇分别计5、2、1分。9、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的论文,被转摘的论文字数在2500字以上的视为权威期刊论文,低于2500字的视为法学CSSCI来源期刊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6、》、《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中国法学会编印)以及经院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小组认定的其他重要学术性期刊转摘的论文(被转摘的论文字数在2500字以上),视为法学CSSCI来源期刊论文。被转摘论文按照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论文的,不予认定为研究成果,不予评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必须在4000字以上,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必须在2500字以上,低于该字数的论文加分由院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小组认定。以上论文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院教师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按相应等级分值

7、的60%计算。期刊等级由院定期公布,未经公布或有争议的期刊的加分标准由院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小组认定。参加计分的论文应当是2017年9月30日前本学年内已正式发表的论文,仅有用稿通知的论文不参加计分。(二)、科研项目及获奖计分1.主持厅局级以上项目或作为排名前三参加本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每项记5分。2参加学术成果评奖,获省部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计25、15、10分,其他等级奖励或者未分等级的,每项计5分;获厅局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计5、4、3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

8、别计3、2、1分。获厅局级、校级其他等级奖励或者未分等级的,每项计1分,累计不超过3分。获得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论文奖、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论文奖的,分别比照厅局级、校级奖计分。(三)、其他计分1.参加非学术类竞赛,获省部级前三名的重要奖项,每项计5分,获其他名次或未分名次的计2分;获厅局级前两名或校级第一名的重要奖项每项计2分,获其他名次或未分名次的计1分,累计不超过3分。以上各类评奖或竞赛必须与学习有关,且必须是由各级官方机构组织或学校组织的全国、全省范围或全校范围的正规评奖或竞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