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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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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创新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基础谈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目前,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特经济韵可持续增长。本文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状况出发,分析农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成因,提出了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制度创新政策建议 目前,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在占全国总人口64%的农村地区,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供给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认
2、真研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探寻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方式,对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状况 我国现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主要是财政、信贷和农村集体。然后,由于种种原因,以上几种渠道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投入乏力,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 1.国家财政资金。据统计,1978~2004年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平均只有13.8%。既便2004年占16.4%,按人均投入量计算,是同年国家财政对城市
3、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的1/7。由此可见,以前我国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在城市,财政资源配置向工业和城市倾斜,而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额偏低,这与我国农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要求极不相称。 2.信贷资金。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收益率低等特点,因此,农村信用社存在“慎贷”现象。此外,农村信用社改革未到位、资本充足率低、仅吸收一部分农村资金、可贷资金有限,从而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资金不足。据统计,1997~2004年间,农业贷款最高额仅占国家信贷
4、总量的2.6%. 3.集体投资。税费改革前,自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乡镇预算外收入;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镇预算外收入,从而削弱了乡镇提供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作用。目前,一些乡村推行“一事议”制度筹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体现了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当然,由于农民收入的差异性,使不同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和其所具有的投资能力之间存在差异性。况且“一事一议”制度既不是一项法律制度也不是一项农民自愿制度安排,实际操作难度大,协调
5、成本高。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成因分析 1.农村基础设施产权不明晰。目前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如农电资产等存在管理权限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的状况。在农村基础设施产权模糊的情况下,承贷主体缺位,金融机构根本无法给予建设资金支持,造成贷款投入难。3 2.财政投入乏力。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在城市,我国大部分县乡财政目前还属于“吃饭财政”,债务负担沉重,无力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制约了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上世纪末.各国有商业银行从管理和效率角度出发,逐步收缩农村阵地,
6、农村信用社便成了乡村地区惟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因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所限,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而每年农村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渠道外流达三千亿元以上。 4.农村投资环境不优。农村投资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金融和民间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当前我国农村投资环境不容乐观,一是与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政府信用缺失,许多案例表明,民间资本经政府特许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回报阶段,出于利益纷争,政府难免会出
7、现信用危机,以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违反协议而不受约束,影响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三是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以便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另一方面,农村贷款户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金融机构对继续加大支持存在着畏惧心理。 三、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政策建议 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产权改革,应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采用不同方式明确其产权关系、利益关系和责任主体。对于一些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可实行项目建设
8、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户个人所有;对一些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如供水工程、农村水电、节水灌溉等,在尽可能明晰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或组建使用者协会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可以将部分所有权移交给受益农户,明确由农户负责工程的保养管护工作,并保证工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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