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636987
大小:4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9
《乡镇依法行政资料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议乡镇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行政体制中最基层的行政机关,直接面对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加强乡镇依法行政建设,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试结合乡镇实际工作,就乡镇依法行政工作作一粗浅的探讨。一、乡镇依法行政的内涵1、乡镇依法行政含义所谓乡镇依法行政是指乡镇政府依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2、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一种行政行为。2、乡镇依法行政提出的背景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依法行政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关键及核心,也是保证有效依法治国的重点所在。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也是保证有效依法治国的基础所在。3、乡镇依法行政的重点一是制定文件要合法。制定规范性非法律文件
3、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并且,乡镇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非法律文件不能与“党委”联合署名。二是执法行为要护法。行政执法行为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其本身要合法,包括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和形式合法等四个方面。三是政府行政要依法。依法行政的“法”指的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因为依法行政不等同于依法执政,共产党是依法执政的主体,而政府只能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党的政策,只有通
4、过法定的程序形成法律文件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党的政策不是依法行政的“法”的范畴。 二、当前乡镇依法行政的现状分析1、依法行政氛围不浓由于当前学法氛围、依法氛围和执法氛围的不浓,使得整个依法行政氛围不浓。一是学法的氛围不浓。在乡镇领导中很少有人去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中除了一些本条线法律知识短期培训外,也很少有人去主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而作为依法行政相对人的广大人民群众更是很少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二是依法的氛围不浓。在基层农村还存在很多的风俗习惯,其中有些风俗习惯还和现行的法律法
5、规是相悖而行的。如当前农村遗产继承问题上,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沿袭的习惯:夫妻一方去世,去世一方的财产往往是由其配偶“继承”,其子均无权继承,而其出嫁的女儿,即使是父母均亡,也无继承权。这样,当父母与儿子、兄弟与姐妹之间发生遗产纠纷时,乡镇机关进行调解时,往往要尊重当地风俗,结果很难“依法办事”。三是执法氛围不浓。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缺乏,遇事时不会执法、不愿执法和不敢执法。如嘉兴某镇一位分管政法的党委委员遇到个别村民无理取闹、冲击企业打砸财物、环境污染户阻挠执法并扣留执法车辆
6、时,总是这一句话:“这怎么能处理?处理后引起群体性事件怎么办?”。由于个别领导的不会执法,使得法律应有的尊严在这个地方无法得到维护。还有一些违法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可以执法时互相推诿不愿主动执法,以及遇到一些违法当事人自持靠山强硬、无理取闹、抗拒执行时不敢执法。2、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由于“人治重于法治”观念的存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学习,所以造成了当前乡镇领导、乡镇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还不强。一是行政领导意识不强。当前乡镇领导中很少有系统学过法律知识
7、的,更有甚者连分管政法的乡镇领导中也很少有“法律通”的,以致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造成重人治轻法治、凭主观臆断行事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无法在学法、执法、护法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而且面对违法行为或违法行政难以维护法律尊严。二是行政工作人员意识不强。行政行为的执行者是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意识强弱和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结果。但当前不少干部思想上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多数乡镇干部还没有接受过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因此在行政过程中,难以严格依法办事,有时甚至凭经验和主观意志办事,导致不少事项不能及时办理或
8、办理不当,社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行政效率和能力受到质疑。三是行政相对人意识不强。我国虽已经历四个五年普法,但作为依法行政相对人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仍十分局限。他们很少主动去接近法律、接受法律,其法律意识大多是被灌输的,消极被动的了解,缺乏切身体会。难以体会到独立自主、平等地位、自主身份的法律含意,权利与义务的观念也是模糊不清。3、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要素,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独立法律资格,但行政机关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