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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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令);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第26号令);6、《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4年第49号公告);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004年第80号公告);8、《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2004年第64号令);9、《关于办

2、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有关事项的公告》(2004年第73号公告);10、《公布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2002年第2号公告);11、《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的规定》(2004年第111号公告);12、《关于取消八类植物产品审批的规定》(200年第43号公告)13、《关于重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函》(质检动函[2003]113号)14、《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2]559号)15、《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4]803号);16、《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管理系统>应用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4]633号17、《关于执行〈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函[2004]884号);18、《关于网上公布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审批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质检食函[2005]130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初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610号);20、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1、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22、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含协定、备忘录、检疫议定书);以上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法

4、规依据由广东局食品处定期更新公布。二、审批条件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申请进境肉类方面检疫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并已经直属局资格认定并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三、受理及审核单位受理及初审:广东检验检疫局审核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四、审批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五、收费标准及依据审

5、批不收费。六、申报程序第一步企业备案(首次申请)*申请进口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申请企业(一)《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可在“广东局网www.gdciq.gov.cn“业务频道”--“食品检验检疫”--“食品检疫审批”栏目下载)(二)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五)《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七)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八)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

6、常管理制度;(九)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十)《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广东局网www.gdciq.gov.cn“业务频道”--“食品检验检疫”--“食品检疫审批”栏目下载)(十一)年度进口计划,包括产品种类、数/重量、来源国家或地区、用途、拟进境口岸等内容。(十二)企业声明书:对于企业是否有固定办公场所,是否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是否能够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进行明确声明。(十三)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办理进口肉类产品相关事宜)(可在广东局网www.gdciq.gov.cn“业务频道”--“食品检验检疫

7、”--“食品检疫审批”栏目下载)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收货人企业公章方才有效。收货人企业向广东局递送以上材料时应同时交验原件。已经通过总局资质认定的非广东局辖区企业,拟于广东局辖区内进口肉类产品,也须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其它动植物产品(除肉类外)的企业直接到广东局进行企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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