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ID:14373759

大小:4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8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_第1页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_第2页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_第3页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_第4页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1230  【实施日期】1997123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章名】全文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元至200元的罚款”修改为:“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

2、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

3、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

4、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5、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

6、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

7、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章名】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第八条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条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

8、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一条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