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

ID:14237683

大小:39.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27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_第1页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_第2页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_第3页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_第4页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97号令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7号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CCAR-163)已经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刘剑锋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不停航施工的管理,保障飞行安全、航班正常以及机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第六十五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收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部分航站区内实施工程作业。   前款所称飞行

2、区是指机场内供民用航空器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的地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停止道等。航站区是指机场内以旅客航站楼为中心的区域,包括站坪、旅客航站楼建筑、机动车车道与飞行区之间的区域、停车设施和组织地面交通所涉及的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下列工程:   (一)飞行区土质地带大面积沉陷的处理工程、飞行区排水设施的整修维护工程等;   (二)跑道、滑行道、机坪的整修维护工程及道面盖被“工程”;   (三)跑道、滑行道、机坪的改扩建工程;   (四)扩建和更新改造助航灯光及其电缆的工程;   (五)影响民用航空

3、器活动的其他工程。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机构)负责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不停航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与工程建设单位、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   第六条不停航施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度;   (二)机场管理机构与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航空营运人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协调工作制度。   前款所述单位和部门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对本

4、单位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共同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实行飞行区及其他限制区域通行证制度。第二章不停航施工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不停航条件下实施本规定第三条所指的工程项目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工程实施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报民航地区管理机构审批。   民航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4D及其以上机场的不停航施工的批准文件和申报资料报民航总局机场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第九条民航地区管理机构接到机场管理机构的施工申请后,应当在14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向民航地区管理机构申请不停航

5、施工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民航主管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或开工的批复文件一份;   (二)工程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组织机构编写的施工管理实施方案一份;   (三)机场管理机构与工程建设单位、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签订的安全保证责任书各一份;   (四)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的安全措施一份。其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总平面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区域围界,标志线、标志灯布置,堆料场位置,大型机具停放位置,施工车辆通行路线,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道口等;   2.影响飞机滑行、停放的情况和临时采取的措施;   3.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情况和临时

6、采取的措施;   4.涉及跑道入口内移的,对道面标志、助航灯光临时采取的措施;   5.对临时设置的进入飞行区及其他限制区的出入口的控制措施;   6.对施工中的飘浮物、灰尘的控制措施;  7.对施工噪声及其他污染的控制措施;   8.施工机具影响机场运行标准的情况和控制措施;   9.在经批准的施工期间,对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影响和变动的情况;   10.影响机场导航设施正常工作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五)民航总局关于调整航空器起降架次和航班运行时刻的批复文件。   第十一条不停航施工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资料,由所在机场的航

7、行情报部门发布航行通告。通告发布7天后方可开始正式施工。航行通告的发布程序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办理。   第十二条因不停航施工需要调整航空器起降架次或航班运行时刻的,由机场管理机构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飞行区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机具和车辆,必须事先取得塔台管制人员的同意。在航空器起飞或者着陆前1小时,施工单位应当清理恢复现场,填平、夯实沟坑,将施工人员、机具、车辆撤离施工现场,由机场现场指挥部门或场务维护部门检查合格后通知塔台。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机场现场指挥机构建

8、立可靠的通信联系,施工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