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统计、宣传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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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装水泥统计、宣传工作手册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2014年10月9日目录1统计工作11.1新报表改动要点11.2填报指引11.2.1填报说明11.2.2填报难点51.3注意事项62宣传工作72.1新闻写作技巧72.1.1标题72.1.2导语82.1.3主体102.1.4背景102.1.5结尾112.2新闻体裁122.1.1广义新闻122.1.2狭义新闻122.1.3体裁122.3关于行业的名词规范132.3.1简称规范132.3.2名词规范142.3.3省、市、县(区)名称规范142.4投稿常见问题142.4.1署名142.4.2时效性142.4.3投稿邮箱142.4.4

2、交流群号14—3—1统计工作根据当前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商务部对原散装水泥报表制度作了相应调整,经国家统计局核准,印发了新版《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4]13号),受商务部委托执行全国报表制度的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总结了有关新旧报表执行情况,为贯彻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统计工作手册,供全省统计人员使用。1.1新报表改动要点商务部对散装水泥统计报表制度每两年更新一次,2014年2月印发的《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4]13号)改动要点如表1.1所示。表1.1新报表改动要点

3、序号表号改动要点(国统制[2014]13号)1商流通1表删除大中型水泥企业供应量指标;新增水泥企业和生产能力150万吨以上企业数量指标。2商流通2表修正横向逻辑关系12=8÷7×100。3商流通3表干混砂浆与湿拌砂浆分列统计,删除实际总产量。4商流通4表新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从业人数;年设计生产能力改为行业通用计算公式:搅拌设备小时额定产量×工作日8小时×月工作日20天(扣除每月设备检修1.5天及休息日)×12个月×0.9年度利用效率系数。5商流通5表修正横向逻辑关系9=1÷8×100。1.2填报指引1.2.1填报说明新报表《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和

4、省级季度报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量统计季报表》填报说明如表1.2所示。—13—表1.2新版和季度报表填报说明序号报表项目填报说明1商流通1表1、本表为月报和年报表。月报表于次月8日前报出;年报表于次年2月20日前报出,逢节假日顺延,县(区)级按上级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有关单位按所在地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2、本表甲栏要求分县(区)、企业列报。3、统计范围为填报单位所辖区的所有水泥生产企业。4、本表所指散装水泥指标中含用吨袋装运的集装水泥。5、第5项指标为:本期散装水泥累计量减上年同期散装水泥累计量所得数。6、第6项指标为:同比增减量÷上年同期累计量×100或(本期累

5、计量÷上年同期累计量-1)×100。7、第7项指标为年初至本月水泥累计产量,应以生产企业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应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8、第8项指标为:本期累计量减上年同期累计量所得的增减量(以上年同期生产企业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9、第9项指标为:同比增减量÷上年同期累计量×100或(本期累计量÷上年同期累计量-1)×100(以上年同期生产企业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10、逻辑关系:(1)纵向:甲栏合计=各地区数量相加之和(2)横向:10=4÷7×1002商流通2表1、本表为半年、年报表式。半年报表于7月20日前报出;年报表于次年2月2

6、0日前报出,逢节假日顺延,县(区)级按上级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有关单位按所在地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2、农村区域界定:县及县以下。3、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设置在农村,具备销售散装水泥基本条件的商户。4、本表甲栏要求分县(区)、企业列报。5、散装水泥罐:是指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用于盛装散装水泥的设备6、逻辑关系:(1)纵向:甲栏合计=各地区数量相加之和(2)横向:1=2+312=8÷7×1003商流通3表1、本表为半年、年报表式。半年报表于7月20日前报出;年报表于次年2月20日前报出,逢节假日顺延,县(区)级按上级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有关单位按所在地主管机构规定时间上报。

7、2、本表甲栏要求分县(区)、企业列报。3、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引自:GB/T25181--2010“预拌砂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4、干混砂浆:水泥、干燥骨料或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它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使用(引自:GB/T25181--2010)。5、湿拌砂浆: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引自: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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