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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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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渭南市临渭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合同编号:(2018)号 合同当事人: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配送企业): 丙方(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渭南市临渭区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为保障甲乙丙三方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与结算,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以契约形式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以县为单位货款结算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药品集中
2、采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经见证方确认,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为保障甲乙丙三方能够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有关规定,三方同意由渭南市临渭区卫计局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第二条购销方式(一)甲方必须通过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采购、配送入围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2、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甲方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
3、syxcg.cn/)发出订单采购入围药品,订单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发送丙方。采购平台未开通之前,甲乙双方以约定方式进行采购,乙方确认订单并按照约定配送药品。合同各方确认该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甲方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由丙方按约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付款;(四)乙方不得转让、委托其它企业配送药品;不得擅自扩大配送区域或串区域配送入围药品,扰乱配送市场秩序。第三条质量要求(一)乙方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对配送药品质量负全责;(二)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甲方通过陕西省
4、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出的订单内容一致,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三)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药品,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其他权利的情形。否则,乙方应当排除障碍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四)乙方不得提供近效期药品,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二)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相关要求。第五条药品验收(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
5、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运储包装要求或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形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报丙方备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时,应当及时配合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三)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终止通知之日(传真件有效),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终止,甲方在30日内退还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第三人损失)均
6、由乙方承担;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第六条储存和管理(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二)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管理,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
7、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第七条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乙方配送药品的品规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订单执行。一般药品配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二)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时间(一)乙方应按有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等相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二)甲方验货确认后,应及时向丙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提交相关交易单据;丙方对甲方的支付申请和明细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三)丙方具体办理支付时,可采取定期汇总支付的办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
8、起30个工作日内结清药款,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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