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

ID:13733210

大小:53.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24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_第1页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_第2页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_第3页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_第4页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检视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中国的命运境遇——兼论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到来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理论危机内容提要:从刑事立法的层面上说,刑法中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主要目的就是以公民为本位,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专制蛮横和司法擅断的侵害。刑事司法解释属于司法活动的范畴,坚守合法性甚至坚守“恶法亦法”的合法形式是它的司法活动原则。目前在刑法学研究表面上的浮华景象后面,理论独立的精神遗传正在不断地“水土流失”,法学理论本身的定位正在动摇。如果不加以重视,中国刑法理论的危机很快就会到来。正像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总喜欢不断地寻找经济增长点一样,一种学术理论的繁荣与

2、发展也需要不断地寻找理论的“增长点”和“兴奋点”。然而,在刑法理论的触须向前延伸不断寻找“增长点”和“兴奋点”的过程中,我们是否更应当要坚持几个“基本点”?这仍然值得我们刑法学人深思与探讨。而在笔者看来,如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观念和如何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阵地就是刑法学人永远的理论任务。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意蕴和底蕴到底是什么 自从晚清沈家本主持的刑法改革首次引入罪刑法定原则以来,在中国每每说起罪刑法定原则,总是令人心潮澎湃。沈家本也算是生不逢时,他的刑法改革功败垂成、功亏一篑。《大清新刑律》虽已成型,但它刚一诞生,孕育它的晚清政府溘然而逝,它也只能随之夭

3、折。然而,继起的中华民国(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虽在形式上也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但当时整个大陆地区一直是战乱不断,刑法作为公权体现、公众信仰、公共规范的作用一直退居阴谋诡计之下、遮蔽在刀光剑影之后,未能发放出其应有的光芒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建立。由于其具有的新政权性质使然,注定了它要在形式上与以前的一切旧的历史时代、旧的社会制度、旧的国家机器实行彻底的决裂。于是乎,早在194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就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宣告了国民党政府旧法统的命运终结。同时由于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所奉行的开

4、国即制定新刑律的传统嘎然中断,一直在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人治的观念思想指导下的社会必定视法治为异物。既然刑法都未能及时制定,又何谈罪刑法定这一必须通过制定法才能体现出来的刑法基本原则呢?三十多年“无法无天”13的岁月,其中的悲酸苦难已非哪一个作者的笔端所能随便演绎的。中国曾经徒有宪法这一空头之法,却没有刑法、民法等一些基本大法对中国社会及广大民众给以必要的支撑,其所造成的伤害足以让后来的执政者意识到,只有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治,才能使中国真正走上秩序的轨道进而形成稳定的社会常态。于是迅速制定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一些治国的基本大法就成了

5、“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高层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然而,当1979年中国从一片乱象的废墟上站立起来甫建刑法制度时,立法者却考虑到“法有限、情无限”的实际国情,致使立法应当遵循“宜粗不宜细”的要求成为当时主流的指导思想,于是乎新建的《刑法》中非但没有规定罪刑法定的原则,反而连类推制度都又堂而皇之地复活了。 直到1997年《刑法》才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这对整个中国的刑法学界来说,无疑是一次自以为的理论胜利,似乎罪刑法定原则的纸面上的规定,都是出于刑法学理论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功绩。其实刑法理论界太自信了,在中国,有些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绝非只有一步之遥。“政治家

6、或者法律家们挥舞着罪刑法定的旗号,借助着罪刑法定的名义各行其是、各称其心。在这种‘为我所用’的过程中,罪刑法定与其说是一个原则不如说是一个招牌,很少有人去理会罪刑法定本身在这样的‘礼遇’之中是否贬值或者变质”。{1}检讨罪刑法定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实际命运境遇,我们会发现,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现实生活中也是命运多舛,来自于观念上的障碍恐怕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从刑事立法的层面上说,在刑法中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它到底是以打击犯罪为目的还是主要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为目的?它到底是一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工具还是确保民众不受司法专横侵扰的屏障?它到底是一种国家本位观念的体现

7、还是一种公民本位观念的体现?说到底这些都是观念问题,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制度设定和技术运用起着奠基作用的大问题。当代日本刑法学者西原春夫在《刑法的根基与哲学》一书中说道:“国家制定刑罚法规的必要性,是以对刑罚及刑罚法规所一般具有的机能寄予期望为前提的。”{2}西原春夫在提到刑法具有的规制犯罪、制止犯罪、惩罚犯罪等一般功能以后还特别提到,“刑罚还有保障功能,即行使保护犯罪行为者的权利及利益,避免因国家权力的滥用而使其受害的机能。对司法有关者来说,刑法作为一种制裁的规范是妥当的,这就意味着当一定的条件具备时,才可命令实施科刑;同时条件不具备时,就禁止科刑。虽然

8、刑法是为处罚人而设立的规范,但国家没有刑法而要科以刑罚,照样可行。从这一点看,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