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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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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非私人住宅)1.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非私人住宅)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永久建筑一年,临时建筑二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行政许可法律效力: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的规划报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5.办理阶段1、对于地块规划条件要求需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应先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凭经批
2、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于地块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属一般工业项目的,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一般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需先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审批条件1、已完善用地手续,并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2、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已按规定办理前期阶段性审查;5、按规定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7.申请资料一、必备材料:(根据用地类型提交4和5其中一项)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原件1份);3、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顺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自审表》(原件1份);4、属出让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
4、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1份);5、属划拨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1份);6、建筑设计方案蓝图一式两份(具体要求符合《顺德区规划管理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对于分期建设项目须提供整个地块总体规划的相关图纸,以及当期建筑工程方案图纸;7、提交已批准的《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附图(除一般工业项目以外);8、电子报批相关资料,有关
5、报送资料应由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光盘上签名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1)指标核算报告(1份);(2)对应报审图纸的cad、cpi格式文件光盘,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提供jpg格式文件(1份);(3)电子报批规整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9、建设项目红线的电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DWG格式。二、其他提交材料:1、经批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2、属根据规划条件需要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提供已批准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意见及有关附图(复印件1份);3、由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认定的地块四
6、至道路各类管线现状图(复印件1份);4、属分期建设项目的,提供分期建设指标表,对于非首期报建项目,须提供前期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总平面附图,前期已验收项目须提供规划验收意见及其宗地平面图(复印件1份)。5、属修改后再送审的,须附前次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照审核意见逐条完善的说明(1份)。6、属临时工程的,须提交服从城乡规划要求的承诺函(原件1份);7、民政部门对项目命名的批准意见(复印件一份)。8、属变更的提交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的详细说明,变更前后的差异对比表。备注:1、特殊项目
7、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2、申请材料需采用顺德统一坐标体系;3、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4、所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须刻录成光盘提供,具体要求应符合《顺德区规划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电子报件规定》;5、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http://sg.shunde.gov.cn/)下载;6、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审批咨询环节的申请材料按本条规定要求执行。8.行政许可程序1、申请人前往规划管理局窗口(或在广东省网
8、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进行网上申请)递交申请材料;2、规划管理局窗口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网上申请的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3、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其中对有需要的案件进行批前公示、听证);4、规划管理局窗口发件。9.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0.收费标准按照民用建筑50元/平方米、工业建筑28元/平方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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