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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2003级mba春季班《企业法律环境》试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03级MBA春季班《企业法律环境》试卷A卷考试方式:开卷考试一、案例分析(共75分,第1题15分,其余20分):1、被告李某原为在岗职工,1993年元月辞职开办一个体商店。因李某的丈夫张某不同意去干个体,所以二人签订一协议。协议中约定,李某开办商店,责任自负;双方的收入各自归个人配。李某辞职后向他人借了5万元,并租借房屋,申办了营业执照,自行营业。张某从不过问商店的事务。李某办商店后,因二人并未完全分伙,所以,也经常以其收入作为双方的生活费用,张某也经常以自已的收入购买家中的生活用品,包括日常的饮食。但李某与张某的各自收入
2、并未合在一起。李某的商店开始经营不错,李某不仅偿还了借款,而且还积累了一些资产。但1995年后,李某在几次交易中损失严重,欠下他人债务10万元。至1995年底,债权人纷纷上门要钱,李某只好将全部货物处理掉,但仍不足以还债,尚欠王某5万元。王某因向李某索要欠款不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偿还欠款,并提出,李某的丈夫在银行有存款,请求法院冻结些存款,以用以还债。法院经查,李某的丈夫确在银行有存款4万元。问:李某的丈夫在银行的存款应否用以该债务的清偿?为什么?(15分)2、王某是某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大公司)的董事
3、兼总经理。1995年11月,王某以华天商城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家电产品,总计价值为380万元,后王某又将该批家电产品全部销售给凯地家电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家电中心)。百大公司董事会获悉上述情况后,认为王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竞业禁止的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并作出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销售合同,将这批家电改由百大公司经营销售。家电中心则认为这批家电的购销合同是在其与华天商城之间签订的,与百大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而该销售合同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
4、因此,这是一份已经生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接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至于王某作为百大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而以华天商城的名义经营同类业务,这是百大公司的内部事务,与华天商城及家电中心无关。问:(1)王某以华天商城的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百大公司对王某的这种活动应如何处理?为什么?3、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因该公司怕将来停工待料,造成损失,故1987年4月8日同时向四个水泥厂发函求援。电文是“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100元,请于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甲水
5、泥厂收电后,4月11日即以吨价1100元,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乙水泥厂收电后,于4月13日以吨价10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丙水泥厂4月10日收电,4月15日以吨价12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丁水泥厂则于4月20日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吨价为1050元。该建筑公司发电后12天内,共收到了4份提货单。如此多的水泥,公司不可能都要。经研究,公司决定接受乙水泥厂4月13日发运的100吨水泥,并立即划拔了货款。对其余3家水泥厂运来的水泥,
6、建筑公司均以收到他人货物,不再需要为由发函拒收。结果,甲、丙、丁三水泥厂均派人前来交涉。建筑公司坚持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本公司发函求援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退货并非违约,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于是,甲、丙、丁三水泥厂均起诉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收货付款或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问:对于三水泥厂的要求,建筑公司应如何应对?理由是什么?4、甲建筑公司与乙钢厂签订了一份钢材批量供应合同,约定乙钢厂全年供应钢材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半年结清一次。1月份乙钢厂向甲建筑公司发运了300吨钢材,4月份以后钢材的市场价格
7、上涨,乙钢厂便不再发货,甲建筑公司面临停工待料的危险,几次派人催货而且主动将第一批钢材的运费和货款按时汇去,但钢厂仍不发货。甲建筑公司只好到市场上购买高价钢材500吨以保证工程进度。11月份,钢材价格下跌,乙钢厂马上向甲建筑公司要求分三次发货700吨,甲建筑公司提出目前工程已不再需要钢材且没有存放的地方。要求乙钢厂不要发货并解除合同。乙钢厂却认为,合同未规定发货的具体时间,乙钢厂现在分三次发货仍符合合同规定,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发货200吨,甲建筑公司只好将收到的钢材降价处理给他人,但拒付乙钢厂货款,因此发生争议。问:本案应如何
8、处理?为什么?一、论述题(25分)论公司法的修改及其理由2003级MBA春季班《企业法律环境》试卷B卷考试方式:开卷考试一、案例分析(共75分,第1题15分,其余20分):1、1998年9月,珊珊纺织机械公司(以下简称中方)拟与日本新意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我国境内共同组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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