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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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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第一次作业答案一、填空题: 1、血缘群婚制 亚血缘群婚制 2、婚姻关系 家庭关系 3、天下多男子,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 4、家庭关系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节制生育,降低人口的发展速度 鼓励生育,提高人口的发展速度二、名词解释:1、血缘群婚制是指按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之间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2、即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仍然是同辈男女间的集团婚,但己经排斥了兄弟姊妹间的通婚。是指若干数目
2、的姊妹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 3、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4、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就是说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5、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6、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三、不定项选择题 1、ACD 2、C 3、BCD 4、D 5、A 6、D 7、ABC 8、CD 9、B 10、ABD四、简答题1、答:婚姻法是一个独立
3、的法律部门。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此,和其他法律比较,它有自身的特点。(1)普遍性。婚姻法适用范围极为广泛,它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不是只适用于部分公民的特别法。 (2)伦理性。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这些关系不仅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婚姻家庭关系本身就具有强烈的伦理性。 (3)强制性。婚姻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2、答: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
4、,是指它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的生产关系,并受社会上层建筑各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婚姻关系的自然性,是指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缘关系,因此,生理和生物学中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 3、答: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买卖婚姻肯定是包办婚姻,但是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强迫包办是这两种婚姻的相同点;买卖婚姻索取大量财产
5、,而包办婚姻不索取大量财物,这是婚姻的不同点。9五、论述题1、答: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3)实行男女平等,反对一切歧视妇女的旧传统;(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和虐待;(5)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生育观。 2、答:(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婚姻立法。1927年以位,随着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许多革命根据地先后通过了有关解放妇女、改革婚姻家庭制度的决议和命令。如闽西根据地的《
6、婚姻法》、鄂豫皖根据地的《婚姻问题决议》等。1931年12月,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2)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婚姻立法。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各个革命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婚姻家庭方面的法规。如1939年、1944年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等。六、案例分析1、答:(1)本案是一起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案。乙贪图钱财,违背女儿的意愿,强迫其与甲结婚,他的行为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法院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丙与甲的婚姻,因当事人缺少结婚的合意,即自愿
7、,违背了婚姻条件。婚后,丙拒绝与甲同居,应视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法院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甲要求返还1万元人民币用于买卖婚姻的礼金,法院不应支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故对甲的1万元礼金,法院应予收缴。 《婚姻法》第二次作业答案一、填空题 1、婚姻、血缘 收养 2、父系 母系 3、西周 “六礼” 4、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5、审查 登记二、名词解释 :1、
8、掠夺婚,亦称抡婚,是指男子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姻。 2、亦称互易婚,即双方父母各以其女交换为子媳或男子各以其姐妹交换为妻的婚姻。 3、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4、系我国古代的五等丧服。这种丧服用细熟布做的,服丧三月,如夫为妻的父母,妻为夫的曾祖、高祖父母等。5、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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