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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重庆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重庆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征求意见稿)二○一四年六月127审批事项编号:1(总局编号24001)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行政审批权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地点: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定制印制发票流程图参加省级税务机关招、投标受理中标企业到省级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制作、发放中标审核未通过通过127审批事项编号:2(总局编号24002)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行政审批
2、权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地点: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征便函〔2003〕2号)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流程图纳税人申请(纳税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纳税人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重庆市国税局审批区县(自治县)国税局审查税务所审核审批完成后转回办税服务厅(室)返回纳税人办税服
3、务厅(室)受理127审批事项编号:3(总局编号24003)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延期申报审批流程图纳税人提出延期申报申请办税服务厅(室)受理税务所审核并核定预缴税款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纳税人补正区县(自治县)国税局审批审批完成后转回办税服务厅(室)返回纳税人,纳税人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
4、结算不符合延期申报条件,未通过核准,由办税服务厅(室)将有关资料退回纳税人127审批事项编号:4(总局编号24004)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127变更纳税定
5、额核准的流程图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室)受理主管税务所(含同级管理权限单位)审核,并重新核定定额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纳税人补正区县(自治县)国税局核准下达定额定额公示公布定额送达《核定定额通知书》127审批事项编号:5(总局编号24005)行政审批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6、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127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流程图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室)受理税务所审核并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纳税人补
7、正区县(自治县)国税局审批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条件,未通过核准,由办税服务厅(室)将有关资料退回纳税人审批完成后转回办税服务厅(室)返回纳税人127审批事项编号:6(总局编号24006)行政审批事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核定的流程图纳税人提出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纳
8、税人补正办税服务厅(室)受理主管税务所(含同级管理权限单位)审核不符合审批条件,未通过核准,由办税服务厅(室)将有关资料退回纳税人区县(自治县)国税局审批审批完成后转回办税服务厅(室)返回纳税人127审批事项编号:7(总局编号24007)行政审批事项: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审批权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跨省汇总缴纳由总局审批)受理地点: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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