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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文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文件市国税进[2002]03号绍兴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级各出口生产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国税进[2002]21号)的有关规
2、定,结合我市“免、抵、退”税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绍兴市本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请遵照执行。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实际操作如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在2002年6月份进行调整。二OO二年六月十六日主题词: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办法通知抄送:省局进出口处、市局征收局、管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有关处室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分局打印300份2002年6月16日印发打字:王金龙校对:方骅26绍兴市本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为切实加强对“免、抵、退”税管理,便于出口
3、企业准确计算、及时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国税进[20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等文件和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
4、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办法所述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本办法所述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的货物。下列出口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免、抵、退”税:1.收购与本企业生产货物的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收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
5、口的货物;3.委托加工生产收回的货物。26(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三)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我局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二)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3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办企业可提供暂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6.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三)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前,出口退税企业登记办法暂时按以上规定办理。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时,出口企业除提供换发税务登记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上资料。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后,有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一并纳入税务登记统一管理。(四)生
7、产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的,应自批准撤并、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登记手续。26(五)出口退税登记实行验、换证制度。企业必须在税务登记证验、换证的同时办理出口退税登记验、换证。三、“免、抵、退”规定的具体内容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
8、批准后,予以退税。四、生产企业出口销售入帐时间、销售收入和离岸价的确定(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海、陆、空、邮运出口,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入帐时间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登记出口销售帐。(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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