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应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6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 4.1.7 下列范围的学校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a)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b) 幼儿住宿床(铺)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c) 按照有关规定应
7、当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其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将消防工作与本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