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 个贷 助学借款合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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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十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号:就读学校院系及专业: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行支行营业地址: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兹遵守。第一条贷款金额、期限与用途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学费贷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生活费贷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借

2、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1.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其中,学费贷款仅限于借款人用于通过贷款人以转帐结算方式向就读学校支付本人的学杂费;生活费贷款每月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发放,仅限于借款人用于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1.4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学费贷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帐户,帐号为,开户银行为;生活费贷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帐号为。1.5上述授权行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上述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项下

3、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第二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含人行规定的上下浮区间)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借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借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借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借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基准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的利率水平。首期贷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2.2本合同项下的

4、贷款,在借款学生在学期间以及毕业后1年内,实行本利同清,每次还款日即为付息日。即借款学生在在学期间以及毕业后1年内,可随时以先借先还的顺序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利息按照实际归还贷款额的占用天数计算,在归还贷款额时一并付清。利息计算方式为贷款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

5、)×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2.3若借款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未能还清贷款本息,自毕业后第2年起,实行按期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提示:如何确定借款人的毕业时间。以当时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和尚未付清的贷款利息之和为贷款总额,利息计入本金是否可以,请酌。计算每期应还贷款本息额。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本合同第二条仅规定了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未规定期利率,请对期利率进行解释)还款总期数-1]□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

6、本金累计额)×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首期和末期的调整:贷款实际发放后的首期还款和该笔贷款的末期还款,需按贷款实际占用的时间计算。首期的按照贷款实际发放日至首期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占用天数和对年对月计息公式计算,末期的按最后一期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2.4若借款人未能于最终到期日足额偿付应付贷款本息即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当时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第三条费用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

7、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第四条提款和还款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分次提取,提款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学费贷款之提款计划为:计划提款时间计划提款金额生活费贷款之提款计划为:计划提款时间全年计划提款金额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若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实际累计提款金额可少于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之贷款总金额。借款人因故休学的,经借款人书面申请,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原该期学费贷款或生活费贷款顺延至借款人复学当期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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