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

ID:12500196

大小:2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7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_第1页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_第2页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_第3页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_第4页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 新司法解释引“误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员工留下加班证据以防企业培训万一新司法解释引“误读”   三天的中秋假期刚刚画上了句号,七天的十一长假又紧跟着而来。在这个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折腾的假期”中,有人自愿或不自愿地在工作岗位上加班。“加班不怕,最怕加了班还拿不到加班费。”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牵涉的加班费问题作出了最新的司法解释——改变了以往一直采取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把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归为劳动者一方。也就是说,如今员工向公司要加班费,需拿出自己加班的证据。专家提醒劳动者,事后追索加班费,一定要事先做个“留证据

2、的有心人”。   这两天,张先生正在整理他一大堆待报销的出租车发票,每个节后,这已经成为了他的必修课。而这次报销,张先生特地长了个心眼,悄悄复印了一下自己的报销申请单。“这是我中秋加班打车的报销申请,万一以后跟单位有啥加班报酬纠纷,就是个凭据,我得自己留一手。”   张先生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了6年的项目经理,一谈到过节,他就诉苦:“中秋别人都回家了,我自己孤零零地留下加班,每逢佳节倍思亲,虽说人在单位,可是心里真不是滋味。这么多年,平均下来,我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平时周末都没有,什么小长假

3、、黄金周是一概享受不到,我都两年没回过家了……”   根据张先生公司的规定,节日上班,员工唯一能享受的优惠是报销来回的出租车费。“以前都是报销单填好了就直接交给财务,自己也没上心留个凭据。这次主要是听新闻里说,国家出了新的规定,以后劳动者打官司讨加班费,自己得拿证据。我心里咯噔一下,虽然我不一定会跟单位打官司,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保不准以后会用到,留一手总没错。”   昨天下午,顾小姐接到了老板要求她国庆加班的通知。“中秋节我是逃过一‘劫’,但十一黄金周加班我肯定无法‘幸免’。”顾小姐一脸不爽地告诉记

4、者:“节日加班虽有翻倍的工资,但仍抵不上一家团聚来得珍贵。况且我听说以后要讨加班费,还要相关的加班凭据。之前我们公司加班,都是领导一个电话,说加就加,历来是‘空口无凭’。新法无疑给我们这种单位‘钻了空子’,万一以后不给加班费,我们连个凭据都没。”顾小姐与同事商量后认为,最好的方法无疑是“拉帮结派”——每次加班至少有一个同事做伴,决不做加班独苗。这样能有个相互证明。   在调查中,也有劳动者认为,索要加班费关键在于企业的诚信,而并非加班证据。假使企业有心克扣,即使劳动者留了一手,企业依旧会想法逃避。  

5、 “新法的出台,对我的影响并不大。以前怎么加班,现在还是怎么加班。我在公司干了10多年了,从未听说过有同事被单位克扣了加班费。”说这番话的孙先生,是一家500强企业的IT部职员,他告诉记者,在他们公司加班有一定的操作流程,职位不同,加班的认定方式也不同,公司和员工都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加班。   各方热议   新司法解释是倒退还是进步   新法明确了加班费的举证责任为“谁主张谁举证”,在不少劳动者眼中这一举措是司法的倒退。因为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资纠纷中肯出面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本就不多见,

6、现在又在举证上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这样一来,更让处于弱势的劳动者雪上加霜。而不少法律界人士却表示,新法是对原来法律的补充和完善。   声音   搜集证据谈何容易   在大多数劳动者看来自己搜集加班证据,谈何容易。“没有任何证据,单位让你加你就加,加班他又不会给你开证明。所以我觉得这个证据是很难去搜集的,即使有打卡机的话,到时候打那个记录,单位都可以给你抹掉的,没有什么用的。”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张先生表示。   还有很多人认为加班都是领导的口头安排,很难找到确切的加班凭证,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还要主动地

7、加班。“基本上没有什么通知,因为如果你有工作没有做完的话,你会自动加班,这个没办法。”同样在民企上班的刘女士也这样认为。   声音   没有增加维权难度   对于舆论认为新法的出台是不利于劳动者权利保护“一边倒”的态势,不少律师和法官却认为这是劳动者的误读。“新规定中明确举证的划分,是对原来法律规定的补充与完善。在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劳动者的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主动权。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也并不苛求。”上海一基层法院的民一庭法官说。   该法官以一案例剖析,试图打消劳动者的误解:

8、“劳动者可能误解了,认为如果要证明加班事实的话,可能要提供大量充分详实、非常具体的证据,具体到哪一天,工作到几点。从我们理解,司法解释的本意不是这样的,它还是要求劳动者完成一个基本的举证义务,一个初步的举证责任,其他的就需要单位进行反证,包括法院的调查,结合相关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综合来认定这么个事实。”   据他介绍,在近期审结的一起追索加班费用的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了就职期间的考勤记录,排班表复印件作为证据,尽管用人单位对此予以否认,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