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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编号:JJC201215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绩溪县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49—第一章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所需的网络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JC201215。二、采购内容及预算:政务服务中心所需信息化系统建设所需的网络设备,采购预算45万元,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合格的供应商:1、满足《政府采购法
2、》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1、各供应商在谈判之日提交谈判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手续。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11月1日8时30分前缴纳(到达指定账户)本次谈判的保证金4500元。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9时;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九、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日9时;
3、十、谈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49—十一、采购人及谈判组织人:采购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联 系 人:汪文利 联系电话:0563-8151528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程克云胡奇勇联系电话:0563-8166637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49—第二章谈判须知及前附表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JC201215。2采购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4、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000元。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万元。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500元;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1月1日8时30分前到达谈判组织人指定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
5、9200043563。(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JC201215号招标采购保证金)。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9—7现场踏勘:招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供应商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应自
6、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谈判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8答疑与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如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2年10月30日17时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提供联系方式,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格式,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前需要对竞争性谈判
7、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谈判文件组成: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谈判文件有效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1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9时;▲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日9时;▲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查验证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向谈判小组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8、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2.建筑智能化资质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均为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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