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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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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
2、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考试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报名时间:2005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二、报名地点及手续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沟通专业由举办学校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
3、统(单位)或举办学校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综合;省农业厅委托:农学、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农业推广、高效农业;省司法厅委托:律师;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省邮管局委托:通信技术;省统计局委托: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省电力工业局委托: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和社会保障42;省畜牧局委托: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
4、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省农业厅委托:农学、农业推广;省司法厅委托:律师、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邮管局委托:通信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信息产业厅委托:计算机信息管理;宜昌市水利局委托: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省人事厅委托:公共事业管理;省畜牧局委托: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统计局委托:调查与分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2)自考—电大沟通专业:(1)专科专业——金融、应用文科;(2)独
5、立本科段专业——社会工作与管理(中南民族大学主考)、应用文科(中南民族大学主考)。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25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
6、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2005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四、有关考试问题的说明1.根据考委办函[2003]10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起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两课”教育考试中将把党的十六大精神和“42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纳入课程内容和考试范围。“两课”的具体课程是指: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4)毛泽东思想概论;5)马克思主义
7、政治经济学原理;6)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全国考办组织编写了自学考试《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教育考试方案》,对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作了具体的阐述说明,供社会助学和考生自学使用,请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做好资料征订和发行的宣传工作。具体发行工作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社组织。2.从200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为:全省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每年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每年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
8、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每年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每年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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