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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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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模式演进及对我国启示[关键词]规制理论;监管模式;演进轨迹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业务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银行监管成本和监管难度将大大增加。在此背景下,加强银行监管理论和监管模式研究,寻求建立我国有效监管机制的途径,全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降低银行风险,进一步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已成为金融理论界关注的热点。一、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模式演进轨迹及其缺陷分析以传统规制理论为基础的国际商业银行监管模式经历了行政命令式规制、标准化方法规制以及现在普遍采用的内部模型规制方法。三种模式各自存在不同的
2、缺陷:(一)行政命令式规制14该方法是通过政府规定被监管银行的业务范围来实现其监管目标,即对于特定的银行,政府规定哪些业务允许经营,哪些业务不允许经营,银行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定,将受到惩罚。[1]这种方法存在许多弊端:(1)信息不对称。如果监管所依据的信息是从那些监管者无法信赖的银行获得,或监管者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获取有关的信息,监管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2)经验不对称。被监管银行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比监管者有更多的经验,这些银行的管理者更知道怎样才能以最低成本达到监管当局的目标,但是在行政命令方式下,监管当局并没有给银行管理者机会,以及执
3、行监管成本更低的方法。(3)监管的执行问题。复杂的监管方案是难于执行的,行政监管条例必须比监管活动更为简洁,其结果是形成“一刀切”的规则,这种规则对于某些被监管银行过于严格,负担过重,而对另一些银行则过于宽松,负担太轻,最终难以达到监管目标,从而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二)标准化方法规制为了克服行政命令监管方式的弊端,1993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建议使用标准化方法,亦被称为“刚性”的监管方法。该方法沿袭了行政命令方法的一般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风险资产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其优点是计算处理的简便性,任何一家商业银行
4、都能十分方便地获得计算结果。但是标准化方法仍然没有考虑银行和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评价经验的不对称问题,监管资本的数额是以银行当前资产头寸为基础,没有考虑到银行为了进行风险控制而采取的动态交易策略,也没有考虑各银行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拥有不同的知识经验和业务操作水平,对经验丰富的银行和对业务操作水平较差的银行要求设置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这种方式下的监管仍是一种粗略的监管模式。(三)内部模型法规制14早在1996年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已经认识到,对于资本要求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要
5、求。因此,199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方法作为以前公布的标准方法的替代,十国集团监管当局随后采纳该规定。该方法的基础是一种称为“风险价值”的内部模型计算方法。相对于标准方法来说,内部模型法允许银行自己选择VaR模型,并且计算比较准确,因此显得更为灵活,但同时内部模型法又规定必须将资本保证金的数额与计算出来的风险损失直接挂钩,因此被称为是一种“半刚性”的监管方法。该方法解决了经验不对称问题,因为它采用银行更成熟的风险评价技术来确定银行的市场风险,但是,它也规定了银行所采用的内部
6、模型的有关参数标准,这可能诱使银行为了符合监管程序而不是为了更精确地确定自身的风险水平而设计自身的风险评价模型,从而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技术创新。[2]二、新规制理论――激励规制理论与商业银行PCA规管模式的构建14把激励规制理论应用到商业银行规制中去,就是目前许多经济学家主张采用的一种激励相容规制方案,即对银行资本规制的预先承诺方法。该方案的内容要点是:规制当局设定一个测试期间(例如一个季度),银行在测试期初向规制当局承诺其在该期间内资本充足水平及保持的最大损失值,并为该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做准备。在这一损失最大限额内,规制者不会介入,
7、各机构自行管理和控制风险,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个时点违反了这一承诺,即损失超过了预定限额,规制者就会介入其具体活动,对其进行处罚。该方法与“刚性”、“标准”方法和基于VaR模型的“半刚性”内部模型方法相比较而言,是一种“柔性”的监管方法,监管机构所要求的资本保证金数额并不直接与银行的市场风险损失额挂钩,而是以一种间接的方式由受到罚款制约的银行的自我约束来实现。那么,这种规制制度安排究竟具有什么优点呢?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14第一,有助于减少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干涉,提升规制者的整体声誉。和传统的规制方法相比,更多地利用了市场和竞争,减少了规制当
8、局对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使规制工作不会太多干涉到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也使得规制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评价和惩罚更为合理。同时,它是一种软约束,注重的是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注重于结果而不是过程,不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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