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ID:11626059

大小:38.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3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进行防空袭斗争的战备设施。为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平时保持良好状态,战时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颁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修建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含结合民用建筑而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国前遗留的防空工事等,以下统称人防工程),应按本细则进行维护管

2、理。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三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划分:  (一)市人防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区(市)人防办公室负责区(市)公共人防工程(含辖区内中、小学的人防工程)和代管的市属公共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单位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10-  (三)市人防直属单位(人防建筑工程中心、龙山地下商业街管理中心、指挥所管理中心)负责市人防办委托的市属工程的维修保养、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单位人防工程以及结建防空地下室,

3、由工程隶属单位(个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四条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同时移交,并报市人防办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第五条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完好;  (二)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四)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五)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六)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

4、完好;  (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区别进行:-10-  (一)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应当制定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平时要按照维修保养制度,对平战转换构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熟悉平战转换技术措施,保证战时在规定转换时限内达到防护标准;  (二)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应当加强对主要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风、水、电、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早期的人防工程,平时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应当尽量开发利用,以用促管

5、;平时无开发利用价值且不存在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隐患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封堵,视情启封检查、维护、保养;平时无开发利用价值且有可能危机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安全。  第七条国家保护人防工程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防工程设施。  对损害和破坏人防工程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检举。  第八条保护人防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向人防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

6、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  (三)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10-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防工程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第九条因城市建设影响人防工程安全时,必须采取保障人防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经市人防办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不得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确需改造的

7、,须经市人防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实施,工程改造必须有预算、决算并经有资质的单位审计。第十一条各区(市)人防办及有人防工程的单位,必须按下列规定搞好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一)制定人防工程维护保养计划和保护、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二)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划片维护,责任到人;(三)加强人防工程的巡视检查,对所管辖的人防工程建立巡检制度和巡检登记,每月对工程巡检至少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登记,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四)加强人防工程口部管理,对所管辖的工

8、程口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口部档案,并在口部设立标牌;-10-(五)建立包括人防工程位置、水文地质、工程等级、结构形式、平面布局、防护设备、内部设施、工事用途等资料、图纸的工程技术档案,做好维护管理记录;(六)做好人防工程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人防工程秘密、遗失人防工程图纸、资料文件。  第一章拆除和报废第十二条严禁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时,必须报市人防办审批。  第十三条经批准拆除的人防工程,必须按市人防办和城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