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

ID:11243144

大小:5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0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_第1页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_第2页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_第3页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_第4页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及特例论文..毕业摘要:增值税转型造成了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因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不同和原购置时增值税的处理不同,从而使固定资产新增时增值税进项税、视同销售时销项税的处理发生了改变。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及自制或购进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在当月按原适用税率计算并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核算特例,详细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前后的变化与纳税影响。关键词:增值税转型;固定资

2、产;资产价值;纳税申报1引言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准,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2我国的增值税转型及目的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就是由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转变。从2004年7月1日起,允许东北地区经过认定的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3、人,以及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从事军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通过购进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的试点,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可喜的效果。从2009年1月1日起,..毕业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但这次的改革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消费型增值税的完全转型,有建筑业等还未纳入其中,有待于进一步扩容。增值税转型的目的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刺激企业投资,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鼓励企业设备更新换代,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在当前国际金

4、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显现的背景下,我国全面推进这一改革更有利于推动企业成为市场长期投资主体,提高企业发展后劲和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现在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有三个特点:一是只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款;二是只允许扣除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三是只对6个行业。增值税转型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范围: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但不包括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房屋、

5、建筑物等不动产不纳入抵扣范围。3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处理变化3.1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新增的税务处理原固定资产新增所涉及的税金全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自2009年1月1月日后购置、接受捐赠、接受投资、非货币资产交易、还本销售、资产重组等取得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进项税与原材料购置所含的进项税会计处理相同,按合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经税务部门认证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

6、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其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3.2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销售和视同销售的处理变化原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符使固定资产三个条件、应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按售价的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应纳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方法同上,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自2009年1月1

7、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

8、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3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