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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0
《赤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细则(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赤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细则为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现将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个人参保,缴费、就医、医疗费报销等具体问题详细说明如下: 一、参保范围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时需向医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相应的参保手续。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从业人员和在市社保局领取养老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二、参保
2、 1、城镇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需向医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办理相应的参保手续。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持以下证件: 1)买断人员需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 2)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年审证、工资折或退休审批表。 三、缴费 1、城镇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在职职工按法定程序转为退休后,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
3、险待遇。 2、全面实行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缴纳余命期医疗保险费制度。 1)、参保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满20年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不满20年的(含已经退休没有缴费年限记载的),须一次性缴足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即余命期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余命期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由财政一次性缴纳;各类企业、驻赤中区直单位、全额拨款单位的非全额人员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缴纳。缴费标准为,缴费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乘以当
4、年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单位与个人缴费费率之和)。 2)、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已经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而未一次性缴纳余命期医疗保险费的,必须缴纳余命期医疗保险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费,先到医保局办理手续。以后缴费在每年的第三季度(7月至9月)一次性缴清.超期缴纳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中断缴费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续保,须补缴医疗保险费并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按月加收2‰的滞纳金,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或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
5、,若继续参加医疗保险视同首次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正常参保单位的80%缴纳医疗保险费。年度缴费额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6%×80%。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准入制度。首次参保并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待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原单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个月内参保的不设准入期,从参保的下月起享受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
6、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缴费年限满20年未达到退休年龄,须继续缴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否则停止支付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20年的,须一次性缴纳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20年-实际缴费年限)4、社会医疗救助保险费的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50元。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都必须缴纳社会医疗救助保险费。已由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管理的退休人员,社会医疗救助保险费全额由个人负担。医疗年度内参保并具
7、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社会医疗救助保险费全额收缴。 5、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四、就医 (一)、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应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证》),及社会保障IC卡进行划卡结算。 (二)、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确需住院治疗,按下列要求办理: 1、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IC卡到挂号处挂号。 2、医生接诊
8、,开住院通知书。 3、参保人员持住院通知书到所住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有社会保障IC卡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确认单》,无社会保障IC卡的办理《参保人员住院备案表》后,方可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4、参保人员患不需住院治疗但又需长期服药治疗的特殊疾病,可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医保办(专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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