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到案:查证功能与期限配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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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到案:查证功能与期限配置论文【摘要】对三个地区公安机关的考察发现,到案阶段具有强大的查证功能。这表现在:一方面,到案阶段的查证活动是形成案件证据体系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到案阶段的查证活动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侦查和诉讼的方向。然而,法定的到案期限却不能充分适应这一功能,从而导致传唤、拘传等法定措施的适用率很低,刑讼法没有规定的留置、口头传唤、抓捕等措施反而被大量使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适当扩展到案期限,并通过审批程序予以合理限制。【关键词】侦查到案阶段;查证功能;到案期限【正文】一、导论普适意义上.freelan'">.

2、150.04讯问强度。通常情况下,认罪前的讯问比认罪后的讯问艰苦得多。这表现在,侦查人员会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使用更多的策略技术。14也就是说,认罪前讯问的强度大于此后的讯问。因此,根据初次供认在不同侦查阶段的发生比例,可以判断各阶段讯问强度的大小。如表1-3所示,在三个公安局,81%的初次供认发生在到案阶段。同时,三个公安局的情况相当接近,比例差距不超过5%。与之相比,刑拘阶段的初次供认率仅有12%,而逮捕阶段更是低至2%。这表明,到案阶段的讯问强度远远大于刑拘阶段,而刑拘阶段又超过逮捕阶段。与讯问量的分析结果相结合,可以

3、发现两个现象:第一,刑拘、逮捕阶段的平均讯问量比到案阶段有所降低。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进入刑拘、逮捕阶段的嫌疑人通常已在到案阶段作了认罪供述。第二,在刑拘、逮捕阶段,平均讯问量的降低幅度不大。这很可能是到案阶段与刑拘、逮捕阶段的讯问目的的差异所致。在到案阶段,讯问的主要目的是使嫌疑人作出认罪供述;而在嫌疑人已认罪的一般情形下,刑拘、逮捕阶段的讯问另有其目的。进一步的访谈发现,到案阶段讯问的实际作用甚至超过定量分析的结论,这既印证了统计结果,也构成对这一结论的必要补充。据访,到案阶段实际的讯问过程通常比讯问笔录所载的时间长得多,因

4、之,到案阶段的讯问量和讯问密度很可能比统计数据大得多。这是因为:首先,一般情形下,嫌疑人认罪是侦查人员制作讯问笔录的前提条件,不供不录。三个公安局的受访人员均承认这种做法的普遍性。之所以如此,是为了保证讯问笔录前后一致,没有矛盾。由于不认罪的情形主要见于到案阶段,因此,到案阶段的讯问过程有相当一部分未记录下来。上述定量分析中到案阶段的平均讯问时间、讯问量和讯问密度,均不包括嫌疑人认罪之前的讯问过程。其次,在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讯问过程往往耗时更长。具体而言,派出所和刑侦部门侦查的案件有所差异。派出所侦查的案件性质较轻、现行犯

5、罪较多,嫌疑人认罪前的讯问时间较短。N县一名派出所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到案后4-5小时交待的比例较大;J区公安局最大的一个派出所的一名办案人员反映在到案阶段作出供述的犯罪嫌疑人中,大约40%到案即交待,另有40%约在4-5个小时后交待,还有20%约24小时后才交待。刑警队侦查的案件较重大、复杂,相应地,讯问强度更大,讯问时间也较长。N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一办案人员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时会采用疲劳战、车轮战进行讯问,通常持续2-3天后犯罪嫌疑人才会如实陈述;Y区刑警大队的两名办案人员认为到案阶段的讯问基本不会刑讯,疲

6、劳战、车轮战近年来也有所减少,但仍在使用;J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也承认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其使用疲劳战、车轮战进行讯问并不罕见,并称,刑大讯问的嫌疑人,一般第一天讯问时不会供认,第二天开始才会交待。由于案卷制作技术的合法化需求,讯问笔录上反映的有关信息并不充分,由此导致根据卷宗统计分析的讯问量很可能远远不及实际发生的讯问量。可见,案卷制作的合法化需要在相当程度上遮避了真相,到案阶段实际的讯问量和讯问密度很可能远远超过数据统计的结果。相应地,刑拘、逮捕阶段讯问的作用更显弱小。首先,刑拘、逮捕阶段实际的讯问量、讯问密度与统计数据

7、可能较为接近。这是因为,刑拘、逮捕阶段的讯问通常在嫌疑人认罪后展开,记录过程“折扣”的必要很小,对讯问时间的记录基本反映了真实情况。其次,刑拘、逮捕阶段的讯问以程序性或补充性讯问为主。例如,N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侦查人员称,“刑拘前讯问的目的主要是为获得口供,刑拘后主要是为了完善口供,逮捕后一般有20-30分钟的‘例行讯问’,以符合法律规定。”这名侦查人员所指的“例行讯问”是程序性序问,刑拘后的讯问则是补充性讯问。(二)其他主要证据的查证状况在统计方面,衡量其他主要证据收集状况的指标包括查证量和查证密度。个案查证量是指证据收

8、集的总数,查证密度系单位时间内的查证量。两者的结合方能反映不同阶段其他主要证据查证的全面情况。查证量。如表2所示,在Y区和J区公安局,到案阶段的平均查证量为4.55个证据。其中,J区公安局的查证量(5.6)明显高于Y区公安局(3.5)。与到案阶段相比,刑拘阶段的查证量与之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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