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136726
大小:167.00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8-07-10
《中医师承援助计划资料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目录一、中医师承援助计划项目简介资料一二、公司关于中医师承项目实施的通知资料二三、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资料三四、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师承的文件及附件资料四五、陕西省中医师承考核实施方案及附件资料五六、相关表格资料六基层传统医学师承计划项目简介一、项目背景意义:1.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2.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大政方针。3.抢抓深化医改、分级诊疗
2、、鼓励扶持中医药发展等医改新政为基层医疗及中医药发展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4.满足基层人员执业资格需求,提高传统医学师承培养质量,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5.陕西绿色医疗有限公司伴随着基层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长期提供与基层医疗市场需求有关的产品项目和服务,利用3-5年时间将公司打造成国内领先的基层医疗综合服务商。企业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行业资源,助力基层医疗,为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建设和培养做出应有的贡献。二、项目主要内容:在全国遴选1000位热爱中医药事业的继承人,用三年时间以集中理论学习和传统师承方式综合培养,提高传统医学师承培
3、养质量,加大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三、项目实施办法:(一)遴选条件1.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志于学习、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经验;(2)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已在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优先考虑。2、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二)遴
4、选程序先遴选确定继承人,再由继承人结合实际、按条件自荐指导老师。1、继承人的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地、省推荐申报,公司学术部审核推荐,最终由公司审定人员名单。2、指导老师的遴选继承人结合实际、按条件自荐指导老师,经县、地、省审核同意后报公司。继承人一对一跟师学习,指导老师同时带教继承人不得超过2人。3、师承关系的确定继承人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该合同需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三)教学方式及内容继承人先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理论学习,之后跟师临床学习两年。
5、1、集中理论学习时间一年,在本省中医药大学统一进行,系统学习并完成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外、妇、儿科、针灸学等相关课程。2、跟师学习时间两年,在集中理论学习结束后进行,以跟指导老师临床为主,全面系统地学习、继承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四)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核和出师考核。理论考核由各省中医药大学负责组织,在每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出师考核由各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两项考核均合格者,取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由各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制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次年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继承人考取中医
6、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可自愿通过成人高考,报考各省中医药大学,被录取并学习完成相关课程且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中医专业成人大专学历。攻读学历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五)、相关要求1、继承人《基层传统医学师承集中理论学习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2、指导老师执业医师证、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各1份;3、师承关系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各1份。四、项目实施单位:(一)主办单位:陕西绿色医疗有限公司。(二)协办单位:全国各中医院药院校继续教育学院。(三)支持
7、单位:各县、市、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各方职责:由陕西绿色医疗有限公司负责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及经费支持;全国各中医药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提供教学场地、课程研发、安排老师及专题讲座、临床带教;各县、市、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有关政策。五、项目实施期限范围(一)实施期限:共三年时间,2017.1-2019.12。(二)实施范围:全国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县级医疗机构及城乡诊所医生、热爱并愿意从事中医药医疗工作的相关人员。(三)行动计划:2017.1-2017.12:300名;2018.1-2018
8、.12:300名;2019.1-2019.12:400名。(四)经费安排:每位继承人按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该经费主要用于继承人的指导老师遴选及带教费、公证费、理论学习学费、课时费、教材费、教室费、实习费、继承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亚太健康20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