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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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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福利的三个世界儿童福利的三个世界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儿童福利的三个世界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儿童福利的三个世界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 [摘要]从国家对儿童的保护角度来看,人类历史上自上个世纪以来出现过两种比较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模式,即福利国家模式和社会主义模式。尽管福利供给的实现手段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儿童福利制度模式都通过强
2、大的国家力量为儿童编织了严密的社会安全网,基本上避免了儿童流浪问题的发生。但随着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和原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转型,原有儿童福利制度被破坏,流浪儿童问题变得严重起来。除了福利国家和原来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以外,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如非洲、南亚、拉美等)还没有形成过完整的儿童福利制度,这些地区的流浪儿童问题相对要严重得多。 [关键词]儿童福利;流浪儿童;制度模式 [中图分类号]D912.7[文献标识码]A 由于流浪儿童现象的复杂性,所以流浪儿童的定义也颇有争议。与流浪儿童相关的概念非常多,如VagrantChildren(流
3、浪漂泊儿童)、MigrantChildren(迁移流动儿童)、HomelessChildren(无家可归儿童)、WorkingChildren(童工)、TraffickedChildren(被拐卖儿童)、BeggingChildren(乞讨的儿童),除此以外,还可以列出很多与流浪儿童相关的概念。由于这些概念都是从流浪儿童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来定义的,因此很难穷尽。但在流浪儿童的救助与保护实践过程中,按照流浪儿童与家庭的关系进行分类在国际上还是比较统一。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是两分法,即:(1)Childrenonthestreet——仍然与家庭保持关系的街头儿童。这种情况最典型
4、的是白天在街头工作晚上回家的儿童;(2)childrenofstreet——完全与家庭失去联系的街头儿童。 除了国际认同和分类上的优势之外,“StreetChildren”这个概念更重要的是它的包容的广泛性。如果我们从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话,“StreetChildren”的含义是:不管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只要有过街头生活或工作的经历都属于“StreetChildren”。儿童来到街头的原因可以是多种多样,例如独自从家里跑出来、和家人一起在街头流落街头、被人拐卖或控制流落街头、迷路回不了家等等。他在街头的生存手段也可以是多种多样,例如,捡垃圾、乞讨、擦鞋等等。也就是说,不
5、管是哪类儿童,他们的活动空间一定是在街头。基于上面所述原因,本文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流浪儿童一词就是指“StreetChildren”。 一、福利国家的发展趋势与流浪儿童问题 由于福利国家模式不同,其儿童福利制度设计也不同,对儿童的福利保障程度也不一样。根据安德森的理论,西方福利国家明显地分为三种制度类型。第一种是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model)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共福利的责任范围较窄——主要是针对穷人,大多数人主要依靠市场来获得保障,代表国家是美国和英国。第二种是欧洲大陆传统(ContinentalEuropeanTradition)模
6、式,其前提是就业和贡献相关联的公共社会保险计划,代表国家是德国。第三种是“社会民主”(SocialDemocratic)模式”,主要是指斯堪的纳维亚制度,它与其他两种制度有着明显区别。它的前提是普遍性和平均性的给付原则,既与特殊需求无关又与就业记录无关,而只与公民资格有关。从国家保障的程度来看,三种模式中“社会民主”模式最强,欧洲大陆传统模式次之,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最弱。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儿童福利问题也是这样。 (一)“社会民主”模式 “社会民主模式”福利国家按照普遍性和同一性的原则,所有的公民都有权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并且由国家承担多种风险。保障内容除生育、
7、疾病、伤残、失业、养老外,还有儿童、遗属、单亲家庭、住房、教育和培训津贴。除了现金津贴外,还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在这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模式下,一个人的生、老、病、死都由国家负责,因此流浪儿童问题也就很难出现。或者说这种福利制度安排能很好的消除流浪儿童问题的存在。“社会民主模式”典型代表是瑞典和挪威。 瑞典的儿童福利制度非常完善。首先,在儿童福利法规上,瑞典于1960年制定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范受虐儿童及犯罪少年的强制性保证。次年颁布了《儿童照顾法》,规范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的托育服务。1982年修订颁布了《社会服务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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