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需要提提供的手续(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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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邵武市客运行业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需要提提供的手续各客运企业:根据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换发使用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运管办〔2006〕15号文)和《南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证件内业档案管理的通知》南运管客货〔2006〕38号,为做好我市新版运输证件的换发工作,统一换证工作标准,规范运输证件内业档案管理,结合本次换发运输证件,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车一档。现对客运经营者办理运输证件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统一规定,请各客运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一、道路客运企

2、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一)、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1、《南平市道路运输业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旧证;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4、按经营性质填妥交通部统一格式《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中的车辆、设施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一份;95、企业在册的客运驾驶人员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一份;6、企业在册的客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明细表三份,运管所、客运站、运管驻站办各一份(包括客运班车定人定车审核表二份运管所、驻站办各一份);7、客运班

3、线汇总表三份,运管所、客运站、运管驻站办各一份;8、邵武市客运站省际、市际、县际、县境内客运班车汇总表(客运站),运管所、驻站办各一份;(二)、新增道路客运企业按交通部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三)、道路客运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报备程序。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省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换发使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备案程序与方式作了规定,经营者向分公司设立地(设区市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给予开具备案证明(全省统一

4、格式)。经营者凭备案证明办理母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手续后,再向分公司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申请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9(一)、各类道理旅客运输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经营者需提交的共同材料:1、由经营者填写完整的《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二份;2、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各二份;3、五张符合规范的纸质彩照及数码电子文件;4、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二份;5、《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审核登记卡》复印件二份;6、车

5、辆档次评定表一份7、南平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二份;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核准证)二份;9、承运人责任险复印件二份;10、属换发证件的还须交回《道路运输证》旧证。运管所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进行审查,未经本年度等级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换发《道路运输证》。(二)、省际与市际客运班车新增或旧车办理新版《道路运输证》时,除提交以上规定的共同材料外,还必须分别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材料。1、客运车辆换发或新办《道路运输证》时,其经营者必须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并在申办运输许可证件时提交运管所存档。92、省际与市

6、际客运班车换发或新办《道路运输证》时其经营者同时还要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承诺函》。三、车辆转籍、过户、终止、报废(更新)、停业及遗失补办《道路运输证》1、车辆转籍、过户,原经营者应当到原发证运管机构办理异动手续,交回《道路运输证》及其它有关营运票据、标志。新车辆经营者到转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发证程序,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2、车辆终止经营,经营者应按规定向运管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交回《道路运输证》并注销。车辆报废,经营者应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3.车辆停业期间,或被取消经

7、营资格的,运管所收回其《道路运输证》。4、《道路运输证》灭失、污损的,经营者应及时向原发证的运管所提出补证申请(见省局闽运管办〔2006〕15号文附件二),运管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证。四、《道路运输证》证件专用章的使用《道路运输证》使用的“道路运输管理证件专用章”、“运输车辆审验专用章”按闽运管道路[2002]27号规定执行。1、省际、市际客运(含旅游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证件章的使用。9根据省交通厅闽交政法〔2005〕15号文《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营运车辆配发营运证有关问题的意见》(闽交政法〔2005〕15号文)及省运

8、管局闽运法规〔2005〕11号文的通知精神,省际、市际客运(含旅游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必须加盖省局证件专用章及省局审验专用章。2、县际、县内客运(含旅游包车)车辆及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一律加盖运管所证件专用章及审验专用章。4、省际、市际客运(含旅游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由南平运管处统一加盖相应的证件专用章,运管所按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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