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089789
大小:4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09
《特殊教育学生奖助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八八)參字第八八四六七一九號令訂定發布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台(八八)參字第八八七一四八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台(八九)參字第八九一二二○七五號令修正發布九十二年十月七日台參字第0920143037Α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第一條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為鼓勵並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就學,其就讀下列學校者,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辦法予以獎助:一、大專校院。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三、除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
2、關核准立案以外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就讀國民中、小學或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設立或核准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之特殊教育學生,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定規定予以獎助。但就讀國立國民中、小學者之獎助,依學校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規定辦理。第三條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有學籍之特殊教育學生,得依下列規定每學年申請一次獎助:一、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其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當證明者,發給獎學金。其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當證明者,發給助學金。二、資賦優異學生,曾於最近三年內參加政府
3、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獎學金。申請前項第二款獎學金之優異證明,不得重複使用。符合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校身心障礙學生總人數在三十人以下者,獎助一名,三十一人至五十人者,獎助二名,五十一人以上者,獎助三名。特殊教育學生,同時具備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資格者,應擇一申領;其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與本辦法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補助費、獎學金或獎金者,不得再依本辦法申領獎助學金。就讀空中大學之特殊教育學生,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者,其每學年修習學分數應至少十八學分,就學期間以申領
4、六次為限。第四條前條所定獎學金、助學金之類別及金額如下:獎學金、助學金類別及金額表類別障礙等級(依身心障礙手冊規定之等級)獎學金(單位:新臺幣元)助學金(單位:新臺幣元)高中職大專校院高中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視障輕度五千三萬三千一萬視障中度以上六千四萬四千二萬聽障、語障輕度五千三萬三千一萬聽障、語障中度以上六千四萬四千二萬肢障輕度二千一萬二千一萬肢障中度以上三千二萬三千二萬多障六千四萬四千二萬其他輕度二千一萬二千一萬其他中度以上四千二萬四千一萬資賦優異符合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所定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能力或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之學
5、生一萬四萬第五條符合本辦法之特殊教育學生應於就讀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所定時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核發獎學金或助學金,每學年申領一次。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填報統計表送本部備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應同時造具印領清冊報本部請撥補助經費。獎學金應由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定期公開頒發。第五條公立學校發給獎學金、助學金所需經費,依預算程序編列;私立學校,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第六條為鼓勵身心障礙之優秀大專畢業生赴國外進修,本部得視實際需要,訂定名額辦理公費留學考試。第七條之一 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具有學籍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縣(市)村、里長核發清寒
6、證明者,由本部依本辦法規定給予教育補助費。第七條之二 前條教育補助之發給項目及內容如下:一、學雜費含實習(驗)費,於學生註冊時逕予減免。二、主食費每月新臺幣七00元(以十個月計算,按月核給,七、八月未計)。三、副食費每月新臺幣二、三00元(以十個月計算,按月核給,七、八月未計)。一、書籍費一學年新臺幣一、六00元,一學期新臺幣八00元(按學期核給)。二、制服費一學年新臺幣一、五00元(於第一學期一次核給,第二學期始核准學籍者,制服費減半)。領有教育補助費之學生,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於請假期間,停發主、副食費。第八條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修正發布之
7、條文自中華民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