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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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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学年论文:浅谈死刑的若干问题研究学年论文:浅谈死刑的若干问题_论文范文导读:的死刑死刑作为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在西方历史中被广泛的使用着。《汉穆拉比法典》里规定可以直接处死的条文就有36种;古代雅典的法条中,不但对一些严重犯罪处以死刑,而且对盗窃蔬菜、水果也与杀人同罪。西方的法律长期处在宗教的统治之下,“违反了神的意志也就是违反了法律”。帝王的死刑主要出发点在于预防犯罪,浅谈死刑的若干问题摘要:当前,我国的刑事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谨慎适用死刑”。为了体现和落实该刑事政策,我国刑事法律对死刑的适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死刑在我国包
2、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两种执行情况。关键词:死刑、存废、争议、国情、发展死刑,又称生命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的存废及其适用范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自20世纪中期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或者不判决、不执行死刑。但我国的一贯政策是保留死刑,但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死刑在我国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两种执行情况。一、历史上的死刑死刑作为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在西方历史中被广泛的使用着。《汉穆拉比法典》里规定可以直接处死的条文就有
3、36种;古代雅典的法条中,不但对一些严重犯罪处以死刑,而且对盗窃蔬菜、水果也与杀人同罪。西方的法律长期处在宗教的统治之下,“违反了神的意志也就是违反了法律”。帝王的死刑主要出发点在于预防犯罪,使用死刑的威吓作用,来起到稳定战局的作用。死刑的恐惧性,对那些准备犯罪的分子是一种很好的防范。而那种宗教的气氛下,“神”其实维护的是贵族的利益。而中国死刑的历史渊源:在古代就有着“刑起于兵”,“兵之于刑,二而一”之说。在氏族社会后期,刑常常用来作为威慑·处罚·镇压的手段,在使用之初只是用来处罚怀有敌意的征服者和俘虏,后来开始使用于成员内部。在《汉
4、书·刑法志》中有道“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据,其次用钻笮;簿刑用鞭扑。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从中可以发现,“甲兵”“斧钺”既是兵器也是用来斩杀俘虏的刑具,原野也就是刑场。部族之间的为了争夺土地,财富而发生的战争成为促成刑法出现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死刑中的“殛”,传说是在黄帝部族与蚩尤部族大战中发明的。蚩尤战败,黄帝以“蚩支”方式制裁。据蔡枢衡先生考证,“蚩支”字由蚩、支二字组成,蚩指蚩尤,支是击,击是治,亦即杀蚩支,就是刺杀蚩尤。由于在古文字里,“蚩支”、“殛”同音转假,词异而义同,故而“蚩支”变为殛
5、,而殛、刺相通,殛就是刺杀,殛成为史前最重要的死刑。而且在作用上战争的目的是为了杀敌,剥夺敌人生命防止继续对其造成损害,而死刑的作用不也就是这样吗?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刑法产生于战争的需要,而战争这是触发中国古代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死刑的实用也是沿袭于战争的所需要,所以死刑是起源于原始社会兵事。二、死刑在我国的适用当前,我国的刑事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谨慎适用死刑”。为了体现和落实该刑事政策,我国刑事法律56研究学年论文:浅谈死刑的若干问题_论文范文(2)导读:然流产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
6、的除外。上述三类人依法不得适用死刑,既包括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能适用死缓,即最高刑只能适用无期徒刑。4、死刑适用在法定程序上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即基层人民法院对死刑的适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死刑适用必须受罪行法定原则的制约罪行法定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刑罚的法定。因此,只有对刑法典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以判处死刑;对于刑法典分则条文没有明文规定死刑的犯罪,一律不得适用死刑。2、死刑适用范围的限制《刑罚》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
7、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是指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因此,在适用死刑时,必须全面分析全部案情,判断犯罪分子的罪行是否极其严重。如前所述,适用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如果罪行极其严重,但不必立即执行,就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3、犯罪主体上的限制如下三类对象,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关于犯罪时是否已满18周岁,这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应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以日计算实足年龄,且18周岁是以犯罪时为准,而不是以审判时为准。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
8、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这种怀孕的妇女,在羁押或者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判处死刑而对怀孕的妇女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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