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895224
大小:130.78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07-08
《房屋公开招租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房屋公开招租规则一、竞租人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应当:1.仔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房产公开招租信息》,并接受该信息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本招租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3.仔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廉政承诺书》,并接受该合同的全部条款。二、竞租人自行查看现场及周边情况,准备竞租保证金,做好报名、投标报价准备。三、竞租保证金1.竞租人应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日前(即2015年5月4日17:00)将竞租保证金直接交至招租人开户行账户。竞租人为单位报价的,必须有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租代表
2、人身份证、竞租保证金银行缴款单据等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书面提出经营方案,明确2年内经营业种以上所有文件或复印件须盖公章,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才具备参加公开招租的资格。2.报价公布后落选的竟租人,招租人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竞租人为单位的,返还时需提供收款收据及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获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第一期租金。3.竞租保证金缴交帐户开户名: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滨北建行帐号:35101537201050007
3、351。四、报价方式及报价文件要求1、竞租人仅针对官任大厦第4层房产租金报价,配套车位不参与报价。2、竞租人应当以书面报价文件的方式向招租人报价。3、竞租人应将报价单等报价文件密封于信封内,信封封面应注明竞租房屋的具体座落位置,并于公布报价当天到指定地点交给招租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1、报价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竞租人的基本信息;需提交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人身份证、竟租保证金银行缴款单据等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书面提出2年内经营方案,明确经营业种以上
4、所有文件或复印件须盖公章。(2)报价单。范本详见附件。报价不得低于起租标准,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承诺函。竞租人提交的承诺函应与附件的范本一致。承诺函需由竞租人本人(竞租人为单位时)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五、公布报价、确定承租候选人1.招租人按公布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当众开启竞租人的报价信封,现场公布所有按时送达的报价,低于起租标准的为无效报价,报价金额最高者为承租第一候选人,以报价金额从高到低依次决定候选人顺序。若报价金额最高者有两人以上,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第一候选人顺序。2.承租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后,招
5、租人将承租资格授予第一候选人(若原有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按本规则第六条执行)。若第一候选人放弃承租资格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选择重新招租,或者将承租资格授予第二候选人,按第二候选人之报价签订租赁合同,以此类推。相应的承租候选人必须在招租人要求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六、竞租人为单位的,应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或由单位书面授权代理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七、公开招租结果(获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人名单)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
6、网站上,以上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承租候选人,由其自行上网查询。招租人: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文塔路211号咨询电话:5051804监督电话:5074612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xmyd.com(也可登录特房集团网站http://www.xmtf.com查看)厦特筼筜经租字(2015)第号租赁合同(厦门市思明区官任路48号官任大厦楼单元)甲方: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署时间:年月日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
7、方承租官任大厦楼房屋事宜达成一致,并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附表与本合同主文若有不一致,以附件、附表的约定为准。一、租赁房屋及租赁费用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官任路48号官任大厦楼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以下称“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视察过该房屋,对该房屋的面积大小表示满意并同意接受。双方同意以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对该房屋的租金(定义见附表二第一部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定义见附表二第二部
8、分)及其他费用(定义见附表二第三部分)进行确定。二、租赁费用的支付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约定按时支付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已详细列于附表二。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期自起租日(见附表一第一部分)开始计算,乙方应于每月到期前三日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车位使用费(若有)等有关费用。3、乙方须按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